一、审批对象
本开发区投资总额3000万美元以下的鼓励类、允许类外商独资项目
二、审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其《实施细则》;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及其《实施细则》;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及其《实施细则》;
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5. 国务院令第346号《指导外商投资方向暂行规定》;
6. 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外经贸部令第21号《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
7. 《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规定》;?????
8.《关于调整外商投资项目审批权限简化审批手续的通知》(浙政发〔1997〕16号);
9.《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
三、服务内容??
审批外商独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章程,出具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和章程批复。
四、需提交的资料
1. 要求设立外资企业的申请报告;
2. 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
3. 外资企业章程;
4. 董事会组成人员名单及董事委派书;
5. 可行性研究报告(附总投资估算表);
6. 进口设备清单;
7. 实物出资清单;
8. 环保部门审查意见;
9. 厂房租赁合同或场地落实证明;
10. 设立外资企业申请书;
11. 投资者的法律证明文件(公司营业执照[执业登记证明]或个人身份证明);
12. 投资者资信证明文件;
13. 法定代表人护照或身份证复印件;
14. 根据项目性质所要求的其它材料;
15. 其他有关材料(授权委托书、公证书等)。
材料要求:上述各项材料均用中文书写,投资者营业执照、资信证明、委托书等法律文件如是外文件,须附中文译本;申办人提交的申办材料必须齐全、规范、有效,报批材料一般需A4纸格式。
五、审批程序
项目单位送件? —→招商中心受理—→项目经理审查、拟文—→中心负责人审核—→局长或分管副局长签发—→打印盖章—→发送
项目单位凭批复向技术监督部门领取企业赋码通知书,然后向综合科申领批准证书。
六、办理时限
自收到符合要求文件资料齐全起5个工作日内批复。
七、办理结果
1. 向申报单位出具可研报告批复及章程批复;
2. 由经办人通知申报单位。
八、责任部门
招商中心
地点:银都商厦2楼
电话:8691365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