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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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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投资项目和外商投资项目符合以下条件的,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一、对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和限制乙类,并转让 技术的外商投资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和〈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所列商品外免征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殖税。
二、对符合〈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的 国内投资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除〈国内投资项目不 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所列商品外,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三、对符合上述规定的项目,按照合同随设备进口的技术及配套件、备件,也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四、在上述规定范围之外的进口设备减免税,由国务院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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