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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认定和注册登记

一、审批对象
  在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内在各医疗机构执业的医生
   二、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九、十、十一、十二、十五、十六、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部长令第4号)
   《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部长令第5号)
   三、所需提供的材料
  (一)执业医师考试
   1、近期同一底版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2张;
   2、本人身份证明;
   3、毕业证书;
   4、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证明;
   5、卫生行政部门所需的其它材料;
   (二)医师资格认定:
   1、医师资格认定申请审核表一式四份;
   2、近期同一底版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2张;
   3、医学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任职资格证明复印件1份;
   4、身份证复印件1份;
   5、卫生行政部门所需的其它材料;
   (三)医师执业注册:
   1、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一式一份;
   2、近期同一底版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2张;
   3、《医师资格证书》原件;
   4、身份证复印件1份;
   5、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市级和市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
   6、卫生行政机关所需的其它材料;
   四、审核期限:按杭州市卫生局规定时限办理。
   五、办理结果
  1、通过电话查询办理情况;
   2、由经办人通知送审单位。
   六、责任部门
   卫生管理科? 86831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