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内容
开发区内从事临床、中医、口腔、公共卫生的医务人员的资格考试、资格认定、注册登记工作。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资格认定、注册登记每年一次。
(二)申报条件
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九、十、十一、十二、十五、十六、十九条规定的人员均可申报。
(三)需提交的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
⑴近期同一底版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2张;
⑵本人身份证明;
⑶毕业证书;
⑷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证明;
⑸卫生行政部门所需的其它材料;
2、医师资格认定:
⑴医师资格认定申请审核表一式四份;
⑵近期同一底版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2张;
⑶医学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任职资格证明复印件1份;
⑷身份证复印件1份;
⑸卫生行政部门所需的其它材料;
3、医师执业注册:
⑴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一式一份;
⑵近期同一底版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2张;
⑶《医师资格证书》原件;
⑷身份证复印件1份;
⑸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市级和市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
⑹卫生行政机关所需的其它材料;
(四)办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部长令第4号)
《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部长令第5号)
浙江省、杭州市有关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资格认定、注册登记的相关条件。
联系人:钱国华?? 电话:86911952
地址:开发区银都商厦417房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