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批对象:
本开发区及下沙镇工业、能源、交通、水利、农业、商业、卫生、文教科研、旅游、市政、公用、住宅等行业的建设项目。
二、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三、需提交的资料:
1、建设用地申请表5份 (申请人在窗口领取或在http:WWW.hzland.com网站下载,填写并盖章)
2、建设用地预审意见5份 (原件1份,复印件4份)
3、建设单位资质证明5份 (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企业提交工商营业执照,事业单位凭组织机构代码证)
4、项目初步设计批复5份 (原件1份,复印件4份)
5、项目计划立项文件(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5份(原件1份,复印件4份)
6、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件5份 (原件1份,复印件4份)
7、建设用地规划红线图5份 (原件1份, 蓝晒图4份)
8、总平面布置图5份 (原件1份, 蓝晒图4份)
9、杭州市建设用地勘测定界成果5份(原件)宗地测绘资料1份(原件)
10、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1份(原件)
11、属经营性用地项目,需提供经公证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12、属“三资”企业项目,需附加提供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5份(复印件)
13、属“三资”企业项目,国家安全选址意见 5份 (原件1份,复印件4份)
14、属涉及拆复建项目的,须提供市征迁办出具的证明5份 (复印件)
15、属明确为开发性安置用地的,须提供市政府批准文件5份 (复印件)
16、涉及违法用地补办用地手续的,须提供查处结果文件5份 (复印件)
注:若用地量大于90亩的项目,所有材料须提供6份
四、工作流程:
建设单位送件―材料符合要求―→经办人办理―→科长审核―→局长审核―→主任审批―→打印盖章―→送市局审批―→(若用地量大于90亩的项目)送省厅审批―→单位领件
五、办理时限:
自收到符合要求的审批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不包括省、市审批时间)
六、办理结果:
向申报审批的对象出具建设用地呈报表。该项审批不收费。
七、办理部门:
土地利用科
地点:管委会大楼312室
电话:869117353
附件:3、具体项目用地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