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批对象:
本开发区及下沙镇工业、能源、交通、水利、农业、商业、卫生、文教科研、旅游、市政、公用、住宅等行业建设项目所占用地为农用地的项目。
二、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三、需提交的资料:
1、项目计划立项文件? 2份 (复印件)?
2、建设用地规划红线图? 2份 (蓝晒图)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2份 (复印件)
4、建设用地预审意见? 2份 (复印件)
5、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2份 (彩图)
6、征地协议? 2份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7、征地调查表? 2份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8、杭州市建设用地勘测定界成果2份(原件)
9、若涉及拆复建项目的,须提供市征迁办出具的证明2份 (复印件)
10、若明确为开发性安置用地的,须提供市政府批准文件2份 (复印件)
11、涉及违法用地补办用地手续的,须提供查处结果文件2份(复印件)
四、工作流程:
用地单位送件―材料符合要求―→经办人办理―→科长审查―→局长审核―→上报市国土资源局????????????????????????
五、办理时限:
自收到符合要求的审批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不包括省或国务院审批时间)
六、办理结果:
向申报对象出具农转用批准文件。该项审批不收费。
七、办理部门:
土地利用科
地点:管委会大楼312室
电话:869117352
附件:2、农转用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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