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所得税
??? 在开发区内兴办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减按1.5%的税率缴纳地方所得税。其中经营期在10年以上,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由企业提出申请,经杭州市税务机关批准,从开始获利年度起免征地方所得税5—10年:
1、产品出口企业以技术先进企业;
2、技术密集、知识密集型项目;
3、外商投资额在3000万美元以上,回收投资时间长的;
4、能源、交通、港口建设项目;
5、被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外商投资企业。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经企业申请,税务机关批准,从开始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缴的方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缴纳地方所得税。
增值税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应照章缴纳增值税。税率视行业不同分别为17%或13%和零税率(出口货物)。县征收,经批准,按一定比例返还,用于鼓励企业在开发区扩大生产经营规模。
个人所得税
???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税及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从功过境内取得的所得,应照章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 级数 |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 |
| 1 |
不超过500元的 |
5 |
| 2 |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 |
10 |
| 3 |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 |
15 |
| 4 |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 |
20 |
| 5 |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 |
25 |
| 6 |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 |
30 |
| 7 |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
35 |
| 8 |
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
40 |
| 9 |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 |
45 |
(注:本表所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的规定,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800元后的余额或者减除附加减除费用后的余额。
营业税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取得营业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应照章缴纳营业税。营业税的税目、税率,依照所附的《营业税税目税率表》执行。
营业税税目税率表:
| 税目 |
征收范围 |
税率(%) |
| 交通运输业 |
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
管道运输、装卸搬运 |
3 |
| 建筑业 |
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及其它工程作业 |
3 |
| 金融保险业 |
金融、保险 |
8 |
| 邮电通信业 |
邮政、电信 |
3 |
| 文化体育业 |
文化业、体育业 |
3 |
| 娱乐业 |
歌厅、舞厅、卡拉OK歌舞厅、音乐茶座、
台球、高尔夫球、保龄球、游艺 |
10 |
| 服务业 |
代理业、旅店业、饮食业、旅游业、仓储业、
租赁业、广告业及其他服务业 |
5 |
| 转让无形资产 |
转让土地使用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
商标权、著作权、商誉 |
5 |
| 销售不动产 |
销售建筑物或构筑物及其他土地附着物 |
5 |
不动产税
??? 自用的房产按原址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为计税依据,按年计征,税率为1.2%;出租的房产以租金危机税依据,以房屋租金按年计征,税率为18%。
車輌船舶使用許可証税
类别
|
项目 |
计税标准 |
年税额(元) |
机
动
车 |
乘人汽车 |
31座以上,每半年每辆 |
汽油120 |
| 乘人汽车 |
8座以上至30座,每半年每辆 |
汽油110 |
| 乘人汽车 |
7座以下,每半年每辆 |
汽油90 |
| 机器脚踏车 |
三轮者,每半年每辆 |
30 |
| 机器脚踏车 |
二轮者,每半年每辆 |
24 |
| 载货汽车 |
按载重量,每半年每吨 |
汽油28 |
印花税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法律规定的各种合同、书据、营业账簿、权力许可证照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印花税。
企业所得税
??? 在开发区内兴办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其中,经营期限在十年以上的,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缴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
外商投资兴办的产品出口企业,在依照税法规定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期满后,凡当年企业出口产品产值达到今年企业产品产值70%以上的,减按1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外商投资兴办的先进技术企业,依照税法规定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期满后仍为先进技术企业的,可延长三年减按1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将从企业取得的利润直接再投资于该企业,增加注册资本,或者作为资本投资开办其他外商投资企业,经营起步少于五年的,经投资者申请,税务机关批准,退还其再投资部分以缴纳所得税的40%税款。直接再投资与开发区的产品出口企业或先进技术企业的,全部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外商在中国境内没有设立机构而来源于开发区股息、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和其他所得,除依法免征所得税外,均减按10%的税率缴纳所得税。其中以优惠条件提供资金、设备或转让先进技术的,可以享受更多减免所得税的优惠。
开发区内外资企业发生年度亏损,准予用以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弥补,一年弥补不足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弥补期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杭政[1998]3号文件,投资额在2000万美元(其中外商实际投资额在1200万美元)以上且经营期在十年以上的项目,自获利年度起,头两年免缴企业所得税,第三至第五年减半征收的企业所得税由财政部门全额返还;第六至第十年征收的企业所得税由财政部门返还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