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牌证核发: 1、所需提供材料; ⑴申请报告(主送社会发展局) ⑵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2、程序: ⑴审查所提供的材料并受理; ⑵现场察看 ⑶确定门牌号并发门牌证 3、工作时限:5个工作日 4、费用:门牌证工本费5元/本 5、联系人:教育民政科(419室)俞世畅? 汤筱颖 电话:869119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