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批对象
1、夫妻一方经杭州市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鉴定不能生育,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怀孕的;
2、一方已生育过两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身边无子女的再婚夫妻;
3、各生育一个子女,其中一方丧偶,身边无子女或各有一个子女的再婚夫妻;
4、一方已生育过一个子女,一方未生育过,再婚后合法生育的第一个子女经杭州市市级以上病残儿童鉴定机构确诊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5、再婚夫妻各生育过一个子女,离婚后一方子女判给对方,另一方子女留身喧,经杭州市市级以上病残儿童鉴定机构确诊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6、独生子女经杭州市市级以上病残儿童鉴定机构确诊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7、一方生育过一孩,另一方依法收养一孩并经杭州市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鉴定不能生育,身边无子女的再婚夫妻;
8、由杭州市计划生育委员会特殊情况生育审批小级根据特批原则和群众的特殊情况以及特批指标统筹安排的特殊对象。
二、审批依据
1、《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2、《浙江省计划生育特殊情况审批办法》
三、服务内容
夫妻特殊情况生育审批
四、所需提供的材料
1、《计划生育特殊情况生育申请审批表》一式四份;
2、身份证、结(离)婚证、离婚判决(调解)书或协议书复印件;
3、女方近期一寸照一张。
五、办理程序
提交《计划生育特殊情况生育申请审批表》及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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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沙镇或白杨街道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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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两名以上)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审批表和所附材料审查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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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两名以上)签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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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计划生育审批工作小组集体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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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申请人
六、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80天内办结(以申请人签收时间为准)。其中下沙镇或白杨街道审核时间20天(含公示时间),社发局审核时间为20天,杭州市计划生育委员会作出审批决定时间30天,送达时间10天。
七、办理结果
委托下沙镇或白杨街道送达申请人
八、责任部门
计生办? 电话:86910325
注:《浙江省生殖健康服务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请到现居住地辖区内所在下沙镇或白杨街道办理。
下沙镇联系电话:86321729
白杨街道联系电话:86910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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