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核对象
在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就业及随行家属的台湾居民。
二、审核依据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
三、服务内容
台湾居民在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就业(及随行家属)需办理多次入出境签注、暂住手续的。
四、需提交的资料
1、由申请人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及签注页的原件和复印件;
2、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证明(饭店住宿证明或派出所临时户口凭单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批准证书、合同章程的复印件;
4、境外人员健康证明(16周岁以下和60周岁以上免办);
5、二寸正免免冠照片2张;
6、单位报告和相关任职证明:
(1)在杭就业的须提交有效的《就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2)在杭投资、在企业中任副总经理以上职务的,须提交具有董事会成员签名的董事会任职决定书、企业营业执照、批准证书、合同章程复印件(可免办《就业证》);
7、填写《台湾居民多次入出境签注申请表》及《台湾居民暂住申请表》(一式二分)。
8、随行配偶、未成年子女可同时办理,但需提交关系证明;
五、办理程序
1、由申请人递交所需材料;
2、由公安分局出入境办证中心受理、审核;
3、杭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审批;
4、由申请人接通知后领取台胞证。
六、办理时限
从材料递交齐全时起,三个工作日(补材料时间不计在内)。
七、办理结果
1、在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出入境办证中心申请的,可查询电话:87283090或87283091。
八、责任部门
1、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出入境办证中心;
地址:开发区10 号路公安大楼,联系电话:87283090或87283091。
2、杭州市公安局出入境办证中心;
地址:华光路35号,联系电话:8728056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