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核对象
在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寄养的台湾居民未成年子女。
二、审批依据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
三、服务内容
寄养的台湾居民未成年子女申请办理暂住、多次签注。
四、需提交的资料
1、《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和复印件;
2、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证明(饭店住宿证明或派出所临时户口凭单原件和复印件);
3、父母寄养委托书(须经公证机关公证);
4、父母均为台湾居民的身份证明和台湾户籍复印件;
5、被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暂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6、二寸正免免冠照片2张;
7、填写《台湾居民多次入出境签注申请表》及《台湾居民暂住申请表》。
五、办理程序
1、由申请人递交所需材料;
2、由开发区公安分局出入境办证中心受理、审核;
3、杭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审批;
4、由申请人接通知后领取台胞证。
六、办理时限
从材料递交齐全时起,三个工作日(补材料时间不计在内)。
七、办理结果
1、在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出入境办证中心申请的,可查询电话:87283090或87283091。
八、责任部门
1、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出入境办证中心;
地址:开发区10 号路公安大楼,联系电话:87283090或87283091。
2、杭州市公安局出入境办证中心;
地址:华光路35号,联系电话:87280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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