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发展局(统计局、物价局、农村发展局)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政府有关经济、科技、统计、物价、农业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编制经济开发区(出口加工区)和下沙镇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实施情况;拟定经济开发区(出口加工区)和下沙镇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监督、检查各行业产业政策的实施情况和国家控制物品的申报,组织协调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科技项目、科技发展基金立项审批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申报工作;编制年度基本建设、技术改造项目计划,负责基本建设、技术改造项目的审核、审批或申报,核发投资许可证;负责统计、物价管理日常工作,制定安全管理办法,组织、指导、监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工作;负责制定第三产业发展规划并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政策提供指导、服务;负责协调金融、保险机构的业务活动;负责农业、农业基金和农村工作的管理和农业发展规划的制定实施;负责农业水利、农田水利设施、水产、渔政、林业、畜牧业、蔬菜基地的管理;负责农村基层建设和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