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审计局)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政府有关财政资金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负责经济开发区(出口加工区)和下沙镇财政信用管理和预算内、外资金管理;负责行政事业财务、基本建设财务的监督管理及企业财务的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负责会计事务和财政部门监制的各类票据的管理;负责外汇、社会集团购买力和国有资产管理;负责经济开发区(出口加工区)党工委、管委会各工作机构的各项基金、贷款、援助资金的财务收支审查;负责本机关财务工作;负责经济开发区(出口加工区)和下沙镇的审计工作,审查监督各部门和直属单位的财政(务)收支,指导和监督区内各企事业单位开展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监督建设项目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负责审计监督各项基金、贷款、捐助或援助资金的财务收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