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08选拔优秀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试点工作实施细则

日期:2008-1-19 13:27:00 来源:本站 作者: 阅读次数: 评论

    为有利于在更广的范围和更高的层次上提升各类优秀专科学生的学历层次和知识结构,有利于全面促进高职高专学校的校风、学风建设,努力构建我省高等教育人才成长立交桥。决定在浙江工业大学、宁波大学、浙江师范大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浙江工商大学、温州医学院、浙江财经学院、浙江林学院、浙江科技学院、杭州师范大学、浙江传媒学院、温州大学等12所高校开展面向全省高校选拔优秀应届普通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试点工作(以下简称“普通高校专升本”)。

    根据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开、公平、公正”的招生考试原则,经协商,特制定今年浙江省普通高校专升本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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