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院建设工程办公室 研讨下一阶段工作

日期:2008-3-3 9:42:00 来源: 警官 作者: 信息阅读次数:

 

    寒假期间,警察学院示范办就下一阶段国家示范高职院校申报工作和项目建设启动与展开等有关问题,于春节前后两次召集会议进行了讨论研究。
下一阶段示范办主要抓好三项工作:
   
    一、认真组织学院创建国家示范性院校的“申报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材料的修订工作。2008年国家示范院校申报工作即将展开,根据新的政策与形势要求,开学初即有必要对原申报材料的内容进行进一步修订完善,为申报工作做好准备。
   
    二、组织各部门重新审核示范建设方案。根据学院第四届教育教学改革研讨会上所探讨的理论问题及形成的共识,要求各部门在组织学习和研讨我国高等法律职业教育改革走向的基础上,对本部门的示范建设方案作进一步审核、调整。
   
    三、调研国家示范性院校建设的各项保障制度的实施经验,协助项目办与职能部门论证与建立科学有效、符合警察学院实际的示范建设运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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