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召开了酬金制前期物业管理 公开招投标
日期:2008-4-16 9:51:00 来源:开发区建设局 作者: 阅读次数: 评论 条
日前,开发区召开了杭州市首例采用酬金制前期物业管理公开招投标,杭州世茂江滨花园一期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
酬金制是指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管理企业,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目前杭州市物业管理模式基本上采用的都以包干制为主,在招投标过程中也是以包干制的特性制定的评分标准,显然不能满足酬金制的招投标。为此,我们主动与杭州市房管局联系,在市局的指导下对目前的评分标准做一些合理的改动,将原标书部分划分为经济部分和技术部分,技术部分按照原有的原有的标准为主适当将分值进行配比以达到合理要求;新加入经济部分将物业管理收费设为标底,但物业费标准必须符合杭州市物业管理收费管理办法,确保了服务标准与价格标准之间的合理性,酬金则设定为10%以下,因为缺乏政府指导价格,只能按照行业内比较认同的标准执行。另外也对招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核,对费用组成、能耗分摊、服务标准等要求细化并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交市局和专家审定进行修改。
就目前情况来看,酬金制的实行条件已经相对成熟,酬金制的优点也是显而易见,可以避免因服务费用的问题双方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同时业主也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需求选择物业服务内容并与物业管理企业协商确定合理的收费标准等优势,相信越来越多物业管理会采用酬金制的方式进行管理,建立系统的酬金制招标是大势所趋,而我区这次招标也只是个开始,还有很多需要完善,如分值分配的合理性等等,我们也会努力做好服务工作,以提高物业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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