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申讨 一老板还清拖欠工资加罚1500元

日期:2008-4-3 10:17:00 来源:今日早报 作者: 阅读次数: 评论

 

    昨日下午,江干区法院开出杭州首张新《民事诉讼法》实施后对老赖的罚单。虽然罚款金额不高,但意义不凡。
   
    法院是通过部门联动的方式锁定顾星星的住处的。昨日下午,顾星星被执行法官堵在家里后,他一开始还否认不是其本人。当法官亮出从公安系统调出的暂住信息时,顾星星知道这次很难再赖下去了。随后,他被带上了警车。

    “员工的工资都一拖就是一年多,提供的家教服务质量如何可想而知。”江干区法院执行二庭的叶志忠说。在下沙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顾星星经营着一家名为“前锦教育咨询服务部”的家教中心,作为老板的顾星星却被员工告上法院。顾星星还欠着一位员工2005年10月到2007年10月的9300元工资(加滞纳金和执行费为9977元)。

    而昨日上午法官找到家教中心时,发现家教中心还在正常营业,办公室里堆着几百名大学生应聘家教的登记材料。电话联系顾星星时,对方表示自己不在杭州。法官没有放弃,通过警方的暂住人员查询系统发现,顾星星暂住地在拱墅区五一新村。于是,法官在昨日下午来了个突然袭击,并将顾星星逮了个正着。

    在新的《民事讼诉法》实施之前,法院对老赖个人最高只能罚款1000元,在新法实施后,最高额提到了10倍,即对个人最高可罚1万元。对单位老赖的罚款由原来的最高3万元提高到30万元。至于为何对顾星星只罚1500元,执行法官表示主要考虑顾星星履行了法律义务,欠款数额不是特别大,而且悔过态度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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