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价格持续上涨 政府实行提价备案制度

日期:2007-8-16 9:10:00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 阅读次数: 评论

 

今年以来粮食、猪肉、食用油、禽蛋等价格的上涨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的持续上涨,部分市的同比涨幅已超过3%的预期调控目标。物价的上涨,老百姓十分关心,而市场价格总水平的稳定问题也已引起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关注。

昨天,浙江省物价局发出“关于做好保持市场价格基本稳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从促进 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采取切实措施确保我省市场价格的基本稳定。

严格控制政府提价措施

严格控制出台政府提价措施。凡1—7月居民消费价格同比累计涨幅已突破3%的地方,年内原则上不得出台除促进节能环保外的、新的政府调价措施;没有突破3%的地方,在权限范围内出台提价项目时,也要妥善把握出台的时机和力度,做到既考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又兼顾群众特别是低收入群体的承受能力,防止因出台提价措施过于集中或幅度过大引起价格总水平上涨过快,同时要采取相关的配套措施,确保不因提价项目出台而引起社会较大的震动。

实行提价前的备案制度

自2007年8月15日起,各地需要出台政府提价项目的,须在提价方案实施前10个工作日内将具体调价方案报省物价局备案。上报的调价方案包括项目名称、拟提价时间、现行价格、拟调价格、提价幅度、提价金额、对居民生活尤其是低收入群体的影响,以及相关的配套措施等。

审慎采取价格干预措施

未列入定价目录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正常情况下政府不应直接干预。遇突发事件或严重自然灾害引起价格显著上涨,确需实施价格干预措施的,要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或授权,并及时向社会公告实施时限、具体范围和有关政策。

在引起商品和服务价格显著上涨的因素消除后,要及时解除价格干预措施。

妥善做好低收入群体补贴

要密切关注价格上涨对低收入群体的影响,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国家和省针对前一阶段价格上涨对低收入群体所采取的补贴措施,并继续测算当前价格上涨对低收入群体的影响,及时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高社会保障标准和最低工资标准、发放临时补贴等措施,确保低收入群体生活水平不因价格上涨而降低,维护社会的稳定。

“通知”还要求,进一步加强价格监测分析预警工作,做好粮油肉禽蛋等主要副食品价格的监测分析等调查工作,全面了解市场价格情况,分析市场价格走势,对苗头性、倾向性的情况要及时跟踪了解,一旦发生群众排队集中购买、价格异常波动等情况,要立即报告当地党委和政府采取措施妥善应对,并在第一时间报告浙江省物价局;切实规范市场价格秩序,认真组织开展粮食、食用油、肉禽和以上述产品作原料的食品制品价格,以及涉及上述产品生产、流通的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的专项检查,重点查处经营者串通定价或通过行业协会约定合谋涨价,以及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继续做好社会舆论的引导工作,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建立和完善资讯发布制度,科学、准确、及时地发布有关信息,正确分析价格波动的原因,主动引导社会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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