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农村劳动者 下月底前可退职业介绍费
日期:2007-4-3 9:27:00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 阅读次数: 评论 条
记者从杭州市劳动保障局获悉,根据《杭州市农村劳动者职业介绍补贴办法》规定,自2006年1月1日起,进杭务工的农民工个人通过杭州市区(不含萧山、余杭)各类职业介绍机构就业,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录用备案手续,且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凭本人身份证可以到原职业介绍机构退还职介费。
退还职介费的名单将于4月4日在《每日商报》上公布,同时将在杭海路外来劳动力市场、长乐路人力资源交流中心和下沙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内进行张贴。请名单内的农村劳动者于5月31日前,凭本人身份证到原职业介绍机构退还职介费,逾期不办理职介费退还手续,将作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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