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平均工资增加 明年市级医保这样缴费

日期:2005-12-21 10:58:00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 阅读次数: 评论

    由于杭州市市区职工平均工资由2003年的21314元增加至2004年的22235元,部分以上年本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的医保缴费标准也将发生相应的变化。昨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布了2006年杭州市医保有关数据。

    据了解,2006年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缴费标准为每人每月143元,即:22235元(上年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7.5%(缴费费率)÷12(月)+3元(重大疾病医疗补助统筹费)+1元(医疗互助救济金)=143元。

    其中,持有效期内《杭州市就业援助证》的灵活就业人员,其参保缴费标准为每人每月87元,即:22235元(上年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7.5%(缴费费率)×60%÷12(月)+3元(重大疾病医疗补助统筹费)+1元(医疗互助救济金)=87元。

     持有效期内《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的灵活就业人员,其参保缴费标准为每人每月84元,即:22235元(上年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7.5%(缴费费率)×60%÷12(月)+1元(医疗互助救济金)=84元。

     2006年参加企业门诊医疗统筹的退休人员,按上年本统筹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5%,一次性缴纳门诊医疗统筹启动资金。计算方法为:22235元(上年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15%(缴费费率)=3330元/人。

     其中,协缴退休人员和持有有效期内《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的灵活就业退休人员,以上年本统筹地区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缴纳15%,即:22235元(上年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15%(缴费费率)×60%=2000元/人。

    另外,2005年度纳入杭州市医保经办机构统一建立个人账户的所有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为1076元。也就是说,如果退休人员月基本养老金低于1076元的,2006年将以1076元为基数,按月划医保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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