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沙劳动监察大队曾难管天津劳务队手段欠薪
“东丽劳务队”是顶津集团下属部门?
去年8月17日,汪群生在下沙一职业介绍所看到顶津集团要招聘搬运工,就报名了。当天汪群生就被这家介绍所介绍到东丽劳务队。劳务队告诉他,他们是顶津集团的下属部门。汪群生说,在发给他的“顶津集团员工停车证”上,部门一栏也确实写着“东丽劳务队”的名字。
东丽劳务队向汪群生承诺:包吃住,每月690元薪水,工资每月25日按时支付。于是,汪群生就把家安在了下沙高沙四组的东丽劳务队,每天骑自行车15分钟到位于十一号路和四号路交叉口的顶津集团去上班。汪群生说,在东丽,和他一样的外来务工者还有20多个。
下沙劳动监察大队曾难管天津劳务队
去年8月18日起,汪群生正式在顶津集团做起了搬运工。但东丽劳务队当时提出的“每个月25日发工资”的承诺却一直没兑现过。每次汪群生去讨工资,劳务队负责人总是用“过两天发”、“明天发”来搪塞工人。
要了近三个月工资未果,11月初,汪群生和其他工友去找了顶津集团原料科方科长。结果方科长告诉了他们一个令人吃惊的消息:汪群生他们与顶津集团没有关系,他们只能算是东丽劳务队的人,要讨工资得去问东丽要。
11月中旬,汪群生和工友们向下沙劳动监察大队反映了东丽长时间未支付工资的情况。但经下沙劳动监察大队调查发现,东丽劳务队是一家在天津注册的劳务公司。根据当时的规定,下沙劳动监察大队无法处理这家外地劳务公司。不过,下沙劳动监察大队在与顶津集团交涉后,工人们在11月份拿到了第一个月工资。
但还有几个月工资没讨回,该怎么办?汪群生找到了省劳动监察总队。12月20日,通过省劳动监察总队,汪群生和工友们又从东丽劳务队负责人手里拿到了两个月工资,但工资还没全部结清。
类似的情况,杭州市劳动监察支队也曾遇到过,一些丽水的劳务队把务工者输送到杭州工作,发生劳动纠纷时,由于缺乏法律依据,劳动监察部门往往只能采取几地监察部门召开协调会议的形式来协调,耗时长不说,解决的效果也不是很好。
外地劳务队不再有漏洞可钻
记者在得知汪群生的情况后,迅速与下沙劳动监察大队取得联系。一位麻姓工作人员称,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对用工所在地不在当地的单位,劳动监察在执法上受到限制。但2004年12月1日颁布新的《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后,劳动监察对注册地不在当地的公司也可以进行管理。因此,他们现在可以受理该事件,但处理起来手续比较复杂,所需时间较长。
杭州劳动监察支队王鸿辉指出,一些劳务队之所以外地注册,本地招人,是在钻法律空子。一方面,外地养老保险基数如果低于本地,劳务队就会在外地缴纳养老保险,另一方面一旦出现劳务纠纷,本地劳动监察部门也很难对这些外地注册的劳务队进行监管。但去年12月1日起,新《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实施,将使这些劳务队不再有空子可钻。
浙江省劳动监察总队监察二科科长王根生说,新《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出台,帮汪群生他们解了燃眉之急。但在实际过程中,随着人才租赁、劳务租借等新事务的出现,一旦出现问题,解决起来由于缺乏法律依据,手续和程序都会复杂一点,有时甚至会无法解决。因此,对于普通劳动者来说,还是要注意求职时的规范。也就是说,一定要通过正规的渠道到正规企业工作。劳动者一定要注意职介所以及用人单位是否有营业执照,是否能签订劳动合同,以保障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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