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酒吧用艳照门搞噱头 结果将面临罚款
日期:2008-5-14 11:36:00 来源:都市快报 作者: 阅读次数: 评论 条
温州一个酒吧
用“艳照门”搞噱头
结果引来了执法人员 还将面临处罚

在一度闹得沸沸扬扬的“艳照门”事件逐渐平息下去后,有商家竟然利用“艳照门”的热门度,动起了歪脑筋。
前天中午,在温州市区江滨路千度酒吧门口,一个大型海报吸引了不少的眼球。海报上的一对男女长得酷似张柏芝、陈冠希,旁边配以“大陆张柏芝”、“大陆陈冠希”、“艳照门”的大号字。
相当多的路人好奇地停下脚步观看,才知道原来是酒吧请了几个长得像张柏芝、陈冠希的演员,要搞个模仿秀。
这太不像话了,怎么用“艳照门”来炒作!一些路人看了后,很气愤,有的还给工商部门打了电话。
下午5点多,工商部门的执法人员去了现场,不过海报已经不见了。
千度酒吧的负责人马先生解释说,海报是他们请广告公司做的,因为这家公司给他们做过好几次广告,所以这次他们比较放心,没看海报的内容。直到当天下午酒吧的几个股东看到后,觉得用“艳照门”做广告,会损害酒吧的形象,就把海报给撤了。
马先生道歉的态度很诚恳,说他们做生意也知道要注意社会影响,这次是太大意了。执法人员找到已经收起来的海报,拍照留做证据。
昨天,鹿城区工商分局江滨工商所的洪所长告诉记者,千度酒吧没有经过审批就擅自制作条幅广告,他们将予以相应的处罚。不过目前情况仍在调查,具体的处理结果还没有出来。
“至于把‘艳照门’作为海报的内容,显然不合适。‘艳照门’本来就是一起负面事件,用这个做广告有悖于维护社会良好风尚的要求。而且,用这种低俗的方法来吸引人,结果只会适得其反。”
根据广告法的规定,对于类似的广告,工商部门首先将责令其摘除,如果拒不执行,将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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