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 为劳动者撑起了保护伞
“劳动合同法的影响正在显现”
87.9%的人签了合同,原来没签合同的也有了新合同。
被问到“您的单位给您办理了社会保险的参保手续吗”,有87.1%的调查对象表示已办理,有5.3%表示办理了一部分,仅7.6%的调查对象表示未办理。这些数据充分说明,杭州企业用工情况还是比较规范的。
要“饭碗”还是要权益?
75.7%的劳动者已经了解到《劳动合同法》是维权武器。
调查结果显示,目前大多数劳动者的自我维权意识在增强。但是,还有很多劳动者,尤其是外来务工者,因为工作难找而忍气吞声,选择在离职以后投诉。
一位叫“飞翔的鸟”的网友,msn(一种网络聊天软件)上的签名,昨天隆重地改为:“人生中的第一份劳动合同”。在某单位工作了5年之后,单位终于跟他签订了一份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这让他喜不自禁,马上在msn上昭示天下。
“《劳动合同法》的影响正在显现,”杭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曹永平支队长说。
2008年1月1日,对于中国所有劳动者和用工者来说,有着特别的意义——这一天,备受瞩目的《劳动合同法》即将正式实施,这是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推动建设和谐社会的一个重大举措。这意味着一次全新的劳资关系调整。
《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必定将给百姓的工作和生活带来一系列的重大变化,也将为我们改善民生,提升市民的幸福感,打造生活品质之城增添亮色。
《劳动合同法》在哪些方面有所突破?劳动者对新法的了解究竟有多少?新法实施后,用人单位最关注什么?它究竟在何种程度上影响当前的劳资关系?……在《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的前夕,本报联手杭州市统计局,在市区4000户居民家庭中展开大型调查,围绕市民和企事业单位对新法的了解程度和关心程度进行调查。同时,本报在杭州网上开设的网络调查也吸引了1000多人次的网友参与。
昨日,民意调查结果正式出炉,一系列数据为我们勾勒出了杭州市民对待《劳动合同法》的众生相。
在此次参与调查的居民中,年龄在18岁-60岁的占了77.7%,也就是说七成的被调查者属于劳动年龄。其中既有企业普通员工、机关单位职员、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家庭服务人员等劳动者,也有私营企业主等用工单位的代表,在《劳动合同法》调整范围内的人数占被调查者的六成。
《劳动合同法》在市民中的高关注度,也在调查中得到了最有力的论证——94.1%的被调查者都表示听说过《劳动合同法》要实施,69.5%的被调查者知道新法的具体实施日期。同时,77.3%的被调查者认为新法和自己有关系。
然而,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仅有三成的被调查者认真看过《劳动合同法》,而且,从媒体中了解新法的占了被调查者的75.9%,另外超过30%的被调查者是通过同事、朋友的口口相传才得知《劳动合同法》。87.1%的被调查者表达了迫切希望了解《劳动合同法》的意愿。
不可否认,在媒体密集的曝光率面前,杭州的大部分劳动者虽然已经意识到了《劳动合同法》将给自己的工作和生活带来一系列的重大变化,但由于种种原因,对《劳动合同法》依旧还仅仅停留在“一知半解”的状态。劳动者对新法的了解渠道颇为单一,缺少权威部门的讲解和引导。
不久前,华为事件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更让人深思的是,华为事件并不是孤例。
在调查中,被调查者的回答却是十分明确的——权衡《劳动合同法》,81.1%的被调查者倾向于利大于弊,选择弊大于利的仅仅为1.1%。其中,超过八成的被调查者认为新法的实施,其积极作用在于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这些数据表明,杭州百姓对《劳动合同法》充满了期待。
“劳动合同法的影响正在显现”
87.9%的人签了合同,私营企业的合同签订率也在提高
《劳动合同法》民意调查数据显示,当被问到“您跟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吗”,有87.9%的调查对象做出了肯定的回答:“签了”。没有与单位签合同的调查对象仅占12.1%。与这一数据相吻合的是,据杭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规模以上企业的统计,2006年全市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1.7%。
调查显示对公司的用工制度,很满意的有5.1%,比较满意的有26.2%,满意的有51.7%,三项合计满意程度达83%。对目前单位的劳动关系,很满意的有5.3%,比较满意的有29.9%,满意的有50.7%,三项合计满意程度达85.9%。
杭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曹永平支队长说,根据日常的监察情况来看,在签订劳动合同方面,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相当规范,劳动合同签订率基本在98%以上。
私营企业原来签订合同情况较差,目前合同签订情况大有改观。“劳动合同法的影响正在显现,”曹永平说。
延伸:
拖后腿的私营企业也赶上来了
杭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曹永平支队长说,“还有很多私营企业规模本身就不大,从事服装、小五金等等加工类业务,同业竞争激烈、利润不高,所以千方百计压低劳动力成本,用工相当不规范”,曹永平说,“不过,经过近段时间的宣传,不少企业主都已经了解到《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目前私营企业合同签订率正在逐步提高。”
“另外,问题主要存在于建筑、装饰装修类以及服务业企业,这些类型的企业劳动力密集、但是人员流动量也很大,所以合同签订率不高。”曹永平说。对于此类企业,杭州市总工会提出了一种解决方式——签订行业集体合同。
一个经典案例是,杭州市的美容美发行业基本以个体经营为主,几年前的用工情况不容乐观。据当时的一份调查显示,行业中有60%—70%的企业没有统一规范的劳动合同文本,有30%—40%的职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在多方积极参与下,2004年我市成立了美容美发业联合工会。该工会主席许洪波介绍,在行业工会的努力下,2005年,五个老城区美容美发行业代表集体签订了全市首份行业集体工资协议,不仅保障了每位从业者最低月工资不低于当时杭州市最低工资标准,许多工商户还在此基础上有所提高。
规避劳动法的行为肯定行不通
15.4%的调查对象说公司有裁员行为
李先生打进本报热线说:“我老婆在一家公司工作已经12年了,这么多年,只有1997年的时候签过一个临时合同。现在新的劳动法要实施了,公司提出几个选择,签一年的、签三年的、签五年的,给大家一个晚上的时间思考,明天就要决定,如果不签到年底就终止合同,让你走人了!”
在民意调查中,当被问到“目前您的企业因为《劳动合同法》发生了哪些变化”,有15.4%的调查对象表示公司有“裁员”的举动。当被问到“目前有媒体报道《劳动合同法》生效前,企业突击裁员潮,您对此的看法是什么”,有37.8%的调查对象表示“的确如此,这是在我身边正在发生的事”。
可见,《劳动合同法》即将实施,给不少企业带来了影响。近来,怎样应对《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已经成为各用人单位的中心工作之一。有些企业,在原有合同尚未到期的情况下,与员工重新签约,延长了合同期限;有些企业,让员工先“辞职”再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有些企业,干脆直接辞退了不少员工。
对此,市总工会法工部部长谭牡频表示,“企业没必要将《劳动合同法》、尤其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当成洪水猛兽。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会增加企业的负担,相反,还能增强企业的凝聚力。”事实上,根据本报民意调查显示,对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理解,有78.7%的受访者已经认识到“无确定终止时间就表明劳动合同的终止是不确定的,是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或者出现法定的解除形式时就可以解除”,并且有68.4%的受访者认为无固定期限合同“有利于建立企业的凝聚力”。
延伸:
想钻空子的企业难以得逞
用人单位的这些“应急”动作,围绕的中心都是一个:应对《劳动合同法》中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相关条款。延长合同的,是为了避免来年合同到期,续订合同后就有可能要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重新签合同的,是为了“洗刷”劳动者在该单位服务的工龄,因为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就可以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一些企业将目光转向劳务派遣公司,目的也是想规避“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个典型的例子,来自安徽庐江的李先生,是某公司有15年工龄的老员工,最近接到通知,他不能再到单位来上班了,如果想继续留用,就必须与一家劳务派遣公司签约,一夜之间,他就从员工被转为劳务工,“15年的工龄就这么归零了!”
对这些行为,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许建宇副教授认为,这些做法肯定是行不通的。目前,国家正在研究《劳动合同法》的实施细则,在相关的研讨会上,这些问题已经被提到,并且肯定将在实施细则有所体现。也就是说,这些用人单位想钻的“空子”,届时肯定会被一一堵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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