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出小企业贷款担保风险补偿资金 制度

日期:2007-11-9 10:31:00 来源:浙江日报 作者: 阅读次数: 评论

 

    以往担保机构在给企业,特别是小企业进行贷款担保时,面临的风险比较大,一旦贷款企业出现还不上款等问题时,担保机构就要负起代偿的责任,因此担保机构给小企业担保时常提心吊胆,积极性不高,而现在这种情况有了改变。日前笔者从省信用与担保协会获悉,省财政厅和省中小企业局近日联合推出了小企业贷款担保风险补偿资金制度,由省财政出资为担保机构承担一部分担保风险,目前全省担保机构的申报工作已在展开。

  “这项新措施有利于解决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也可以扶持担保机构的发展。”省信用与担保协会负责人认为,该项措施对于浙江担保机构的发展大有裨益,将促进我省担保机构的规模化发展。

  据介绍,《浙江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小企业贷款担保风险补偿试行办法》规定,小企业贷款担保指的是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下的小企业,且担保贷款余额在200万元以下的生产型、科技型和从事现代服务业的项目。小企业贷款担保风险补偿资金针对的就是担保机构为这部分小企业贷款的项目,由政府出资为信用担保机构进行风险补偿,风险补偿金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当年没有风险的担保机构,则须将该笔风险补偿资金转入担保机构的风险准备金中。

  据悉,现在正在申报阶段,申报的条件比较严格。申请小企业贷款担保风险补偿资金的担保机构必须符合贷款担保总额达到注册资本3倍以上等诸多条件,之后还要经过省市等相关部门的层层审核,才能最终确定能否入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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