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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消费者状告中萃 可乐未标识防腐剂

下沙资讯 日期:2007-3-17 9:42:00 来源:浙江在线 作者: 阅读次数:

 

    可口可乐和雪碧等饮料中含有防腐剂苯甲酸钠,对人体不利,厂商却没有在饮料包装上作出真实的解释。今天上午,在杭州工作的青年史源一纸状书将杭州中萃食品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

  消费者:希望饮料生产商自觉标识出危害

 

  “不是想获得什么赔偿,我们想通过这个公益诉讼,让杭州中萃食品公司在生产的饮料上明确标识出苯甲酸钠对人体危害,让更多消费者有充分的知情权。”史源说,他从小就爱喝可乐和雪碧,大多数人也和他一样有着喝饮料的喜好。如今许多饮料产品在配料表中也明显标出了苯甲酸钠成份,但普通消费者根本没法知道这是防腐剂,更不知食用后可能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并不是想把矛头指向杭州中萃食品有限公司,作为饮料生产大户,对于其他的一些饮料生产商来说,也是导向作用。希望饮料也能象烟一样,自觉地标识出‘对健康不益’。”

 

  调查:美英两国都曾有明确态度并在包装上标识危害

 

  随后,记者在网上搜索“苯甲酸钠”,网上文字是这样说明的:苯甲酸钠存在于香肠类、真空包装类、果冻类、啤酒等食品中,而几乎所有化妆品及医药中的口服液类也都存在。苯甲酸钠会与人体内的维生素C发生反应产生苯。因此苯甲酸钠超量食用,对身体有害。

 

  去年2月,美国饮料协会出面保证,将“使用一切手段”让所有软饮料制造商都清楚苯甲酸钠与维生素C可生成苯这一事实。英国软饮料协会也表示,将尽可能寻找合适替代品,或者不使用苯甲酸钠以降低苯含量。如今在美国和英国的饮料市场上,出售的都有相对明确标识的饮料。

 

  相关部门:消费者应当有充分的知情权

 

  记者就该事件咨询了江干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他们表示,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获取的信息不仅应是真实的,而且还应当是充分的和有效的,只有获取了真实、充分、有效的信息,消费者才能在购买商品时对商品有正确且充分的了解。

 

  目前,江干区人民法院已通过快递将此诉讼传达到杭州中萃食品有限公司,杭州中萃食品有限公司是否应当责无旁贷地在饮料产品上标识出对于健康有害的内容,还将等待法院将于4月3日审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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