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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总局:以家庭为单位征个税尚不现实
日期:2007-1-24 9:59:00 来源:东方早报 作者: 阅读次数: 评论

 

北京市地税局局长王纪平昨日透露,对于不同家庭负担情况分别征税将是下一步税改的重要方向。国家税务总局官员表示,以家庭为单位综合征收个税虽然是税改的发展目标,但在目前还不现实。

 

王纪平在做客城市管理广播与市民对话时说,税制改革是分项的,工薪所得、劳务所得、稿酬所得等,从现在的设计变成分项与综合相结合,要简便,要减税制、低税率、严征管。未来的个人所得税改革考虑到和谐社会的建立,考虑到社会的公平,核算基础应该是以家庭为核算单位比较好。在方法上可以每个月进行预扣预交,年终汇缴。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资讯宣传中心的牛先生在接受早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王纪平局长“说得很对”,欧美等发达国家都是采用个人所得税综合征收模式,中国实行的征收模式是分类征收,税改方向就是综合征收,而以家庭为单位的征收模式是“更深入的综合征收方式”。

 

不过,也有学者认为目前的中国以家庭为单位综合征收个税不现实。如社科院财贸所夏杰长研究员之前曾表示,以家庭为单位征收有一个基本前提,那就是财产申报具有透明度,而目前中国对某一个人的收入状况尚且不能做到完全透明,要对夫妻俩的收入有一个总体把握,就更困难了。

 

对此,牛先生表示赞同。他表示,以家庭为单位综合征收个税虽然是税改的发展目标,但在目前还不现实,不过,中国税务机关一直在努力,如最近实行的年收入12万元自行申报制度就是向这个方向的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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