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142名公职人员拖欠国家贷款千万元

日期:2006-12-2 10:48:00 来源:北京晨报 作者: 阅读次数: 评论

 

前天,湖南株洲142名公职人员因拖欠贷款且屡催不还,被株洲市金融安全区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株洲市银行业协会公开曝光。这是株洲首次公开曝光“公职老赖”。

 

“老赖”最多欠钱136万

 

株洲市银行业协会秘书长田立新介绍,2003年,株洲市曾开展过一次对公职人员的“清欠”风暴,共收回被拖欠的贷款2600万元。当时一部分欠款人 签订按期还款协议,但风暴过后,相当一部分人又是以各种理由不还钱。

 

株洲市金融安全区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株洲市银行业协会在债权银行申报的基础上,经过反复核实,今年8月份先后送出295份还款“警示通知书”,其中100多人签收后,主动履行还款义务或与债权银行再次达成还款协议,另有142人却对此无动于衷。据介绍,这次被曝光的142名公职人员累计拖欠银行本息(截至今年3月末)近1000万元,其中省某部门的文某欠款最多,共欠株洲县联社136.41万元。

 

制裁措施相当严厉

 

从株洲市金融安全区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株洲市银行业协会联合发布的公告可以看出,制裁措施相当严厉,“公职老赖”们的日子不好过。

 

公告说,株洲辖内所有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公职“老赖”执行联合制裁措施,如,停止开立新账户;不提供新授信,停止发放新贷款(包括贷款展期);停止办理银行承兑汇票和票据贴现;停止开具信用证、保函等融资业务;被制裁个人不能作为其他单位的担保人向会员单位及分支机构申请贷款;严格控制债务人银行账户的结算和取现,只允许支付职工的工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国家税收、还贷还息的款项。

 

整改后提出解除申请

 

株洲首次公开曝光公职“老赖”后,在株洲引起很大反响,“老赖”和所在单位备受关注。

 

株洲市银行业协会秘书长田立新介绍,被制裁的债务人,在被制裁期间有整改行为、要求解除制裁的,可向债权单位书面提出解除申请,经债权单位同意上报,由市创安办或市银行业协会按规定对符合解除制裁条件的单位和个人解除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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