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起南京可用公积金还贷 支取银行10家
日期:2006-3-1 11:07:00 来源:新华日报 作者: 阅读次数: 评论 条
记者昨天从南京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3月1日起,南京市新一轮公积金集中支取还贷开始。3 6月份,每个月的1 15日,贷款购房人可以用自己账户中的公积金或住房补贴归还购房贷款。
据悉,与往年有所不同的是,今年该市支取公积金还贷将全部采用转账方式。这意味着,江宁、浦口、六合三区和溧水、高淳两县购房人归还公积金贷款或商业性贷款,将从过去的取现变为转账。
与此同时,归还外省、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商业性住房贷款的流程也有所变化,现在的操作方式是:贷款职工及配偶支取还贷前,先到南京公积金(www.njgjj.com)、建行公积金缴存网点、电话(84552899、95533)或凭住房公积金卡到各贷款银行网点查询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存款余额。然后,向贷款银行申请出具《贷款证明》。最后,贷款职工及配偶凭身份证、婚姻证明及《支取申请书》、《现金支票》、《贷款证明》、《借款合同》到公积金、住房补贴缴存网点办理提现还贷手续。
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管理处有关人士特别提醒说,购房人到柜台支取公积金还贷,除了建行外,均需开贷款证明,贷款证明有固定格式,凭贷款证明再到单位开支票,同时,支票必须是转账支票。另外,如果购房人是组合贷款的话,必须先还清公积金贷款,再还商业贷款。
另据了解,为免除公积金贷款购房人在单位和银行之间多次往返之苦,今年南京市扩大了委托支取还贷业务的范围。委托支取,即购房人可以把支取公积金归还公积金贷款的事务,交给贷款银行去代办。去年,南京市有7家银行办理此项业务,今年则扩大到10家,即工、农、中、建、交通、商业、中信、浦发、招商和兴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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