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后坐出租车有新规矩了
日期:2007-4-12 15:30:00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 阅读次数: 评论 条
“5月1日起,乘客乘坐出租车,如果有吸烟行为、或者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和超重、超宽、超长及污损车内卫生的物品、擅自按动计价器、损坏车内设施以及不配合司机做好出城登记手续,出租车司机有权拒绝或者中断营运服务。同时,出租车未按照规定安装或者司机未按照规定使用计价器、驾驶员不按照规定收费标准收费或者不出具发票的,出租车在起步价里程内发生交通事故或者故障,不能到达目的地的,乘客可以拒绝支付车费。”
记者从今天下午举行的客运出租汽车行业文明创建活动动员大会上获悉, 新修订的《杭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 ">,将于五月一日起正式实施。
据悉,《杭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自1991年2月1日正式实施,至今已有16年。尽管先后于1996年和2004年作了局部修正,但均为小范围的修改。目前新条例的出台对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维护我市客运出租汽车经营秩序,保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我市客运出租汽车行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会议以“打造品质的士,服务品质之城”为主题,对全体出租车司机增强主人翁意识,提升自身服务质量也进行了动员。在会议上,十佳的士司机代表向全市出租车从业人员发出倡议;杭州春光旅游汽车公司率先向社会公开了自己公司的承诺书,承诺自己公司出租车及司机将文明服务,优质待客。此外,杭州出租车企业还和管理部门签订了出租车企业年度目标考核责任书。
有关部门表示,今年杭州将积极探索拓展出租车服务功能,投放无障碍出租车,推广市民卡出租车服务功能。另外,还将开展出租车行业文化建设活动,活跃出租车司机业余文化生活。择时将举办的士司机才艺比赛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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