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出台细则首付30%下沙有两在建经适房
11月11日,杭州市政府召开第36次常务会议,会议审议了《杭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租售并举实施细则》。《细则》将租售并举的准入条件设定为原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条件基础上的无房户。用于租售并举的经济适用房每套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经过会议讨论,将申请家庭的首付款确定为房屋总价款的30%。
目前,下沙在建经适房为西区的铭和苑和下沙东大型居住区,租售并举经济适用住房与每一期经济适用住房公开销售的申请受理同步进行。其申请、审核及公示制度适用《杭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其摇号、选房程序单列进行。为了避免实际操作中出现部分申请家庭长期“只租不买”的情况,《细则》规定,租售并举经济适用住房的租赁期限,自申请家庭签订购房协议并支付30%以上首付款之日起不得超过5年。
如果5年之后仍没有全部购买,根据《细则》规定,市房产行政主管必须按原初售房单价统一收回。
铭和苑简介:
铭和苑经济适用房(R21-02-A.R21-03-A地块)项目,位于杭州市下沙大型居住区内,东至景苑北路,南至学林路,西至上沙北路,北至学源路,属下沙副城中心地段安居工程,是市政府下沙东居住区第一个经济适用房的样板工程,总用地面积8.11公顷,总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有1600余户住宅及群楼商业配套设施,绿地率高于30%容积绿2.3。
下沙东大型居住区简介:
下沙东大型居住区紧挨建设中的下沙新城行政中心,东起文渊路,西至规划新业北路,南起规划九沙大道,北止德胜快速路,面积超过2平方公里。区块内居住商业用地近800亩,规划人口5万-6万。它的诞生,将缓解杭州主城区土地资源的稀缺,同时创造一座新兴的现代化花园式生态型居住中心,吸引杭州主城区和萧山、临平副城以及全国乃至国际人士来投资创业、居住生活。
首付为何为30%而不是20%?
细则通过后,问得最多的问题是首付为何为30%而不是20%?对此,下沙网小编认为经济适用租赁房的保障对象主要是两个“夹心层”——以“先租后买”方式解决不符合廉租房条件又暂无经济能力购买经济适用房的低收入家庭;以“租赁”方式解决不符合经济适用房条件又暂时无力购买商品房的低中收入家庭,更适合在下沙创业的人才和大学毕业生。这部分家庭虽然无力一次性支付所有房款,但可以支付首期房款。经济适用房本身价格并不高,这笔钱相当于是保证金,可以减少住户无力购买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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