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经济房出租普遍 两大对策正在商讨
不久前,12345市长热线向本报透露了一份刚刚出炉的杭州市房管局针对经济适用房出租情况进行的调查,调查数据显示:东新园小区5200户中,出租户近20%;北景园小区6000多户中,出租房将近8%;都市水乡6000户已交付房屋中,有3%左右用于出租。在杭州目前已交付的几个大型经济适用房住宅小区中,出租情况已比较普遍。
“这些被用来出租的经济适用房情况非常复杂。”采访中,杭州相关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些经济适用房小区有相当部分的专项经济适用房,多数在2004年前完成销售,目前用来出租的主要也是这些房源,而去年9月出台的《杭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对这批房源不适用。
那么这类违规出租现象就只能听之任之了吗?记者了解到,目前杭州市房管局已建议尽快出台杭州市区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实施细则并建立、完善退出机制。
对策1:
政府主导,房屋出租公司化
“杭州市明确禁止经济适用房用于出租牟利,但处罚措施并不明确,操作起来很难,实际上是即使查到了违规出租也无法进行有效处罚。”一位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私下说,其实他们已经几次调查过经济适用房违规出租问题,但处罚的压力却很大,最后只能不了了之。而杭州早在酝酿中的经济租赁房之所以迟迟没有推出也是因为考虑到使用后的退出机制问题。
“杭州市正在酝酿房屋出租公司,希望能够理顺房屋出租机制,规范保障性住房的出租市场。”据这位消息灵通人士透露,考虑到低收入住房困难人群的经济条件,廉租房和经济租赁房是比经济适用房更加适合的改善住房条件的办法,而一旦杭州市开始加大廉租房、经济租赁房的投入量,这些保障性住房的市场秩序将面临更大挑战,如果处罚和退出机制不建立,将造成违规现象进一步蔓延,很可能把好事办坏。
据了解,正在酝酿中的房屋出租公司,由政府主导,企业化运作,主要负责廉租房和两个夹心层的经济租赁房的管理和租赁,并不介入普通商品房租赁市场。
对策2:
从申请到使用,进一步严格联查机制
经济适用房违规出租实际上涉及经济适用房的政策、治安管理、工商管理、消防管理、税收管理等多个方面,杭州市房管部门已经建议公安、工商、房管、税务、城管执法等部门进行联合执法,加强对经济适用住房违规出租的查处。
这与杭州市区经济适用房申请受理时的申请人资格联查机制非常相似。从现有条件看,公安、工商、房管、税务等多个部门的联查机制确实让经济适用房申请资格审查更加严格,记者了解到的最新消息是,杭州市车辆管理部门也已经加入经济适用房申请资格联查。也就是说,想投机经济适用房的可能性更小了。
同时,有相关人士建议将经济适用房违规出租有关情况在媒体上曝光,向违规当事人的工作单位、纪委及监察部门、街道通报。有关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监察部门应当将其作为个人年度考核、评比的重要依据,形成监督体系。
采访中,记者也听到了不同的声音。有人认为,目前存在的经济适用房违规出租问题很大程度上是历史遗留问题,比如将专项用房划入经济适用房进行分配,以致管理混乱,建议杭州市取消专项用房,让保障性住房更加纯粹,而将特殊人才、公职人员等特殊用房的需求划入商品房市场,采用货币补偿的方式,这样也更便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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