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售为租 杭保障住房新政下的暗涌与思考

日期:2007-8-23 8:51:00 来源:每日商报 作者: 阅读次数: 评论

 

    专家看法

    60平方米不符合杭州实际

     浙江电力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九堡蓝桥名苑经济适用房项目) 总工程师 胡红兵

    目前杭州正在建设和销售中的经济适用房户型大致以70-90平方米的为主,由于经济适用房和商品房之间的价格悬殊,不少购买经济适用房的人会选择咬牙买相对较大的户型,这也是为什么每期经济适用房选房结束,都会产生一部分积压房源,除了位置偏远以外,这部分房源不受欢迎的最大原因是面积不适合。目前的经济适用房主要为高层、小高层,住房公摊面积相对较大,一套建筑面积70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如果是高层,最后得房率可能只有75%左右,实际使用面积只有50多平方米。对好不容易盼到一套经济适用房的申购者来说,与其花光积蓄背上债买套不适合的房子,不如再艰苦一下,等待下轮选房的机会。

    杭州的新《政策》结合杭州的实际进行了修改,规定“高层、小高层可增加保障建筑面积10平方米”,这得到了很多人的认同。可见多数申购者都觉得此前高层、小高层的房源户型偏小,既然不能有效提高得房率,就只能增加保障面积了。然而,国家刚刚出台的《意见》却将经济适用房的面积一刀切,都控制在建筑面积60平方米以下,这显然不符合杭州的实际情况。

    之前杭州经济适用房准入条件其中一条是“申请人家庭房产建筑面积小于48平方米(含)”,如果按照60平方米的标准,加上高层的75%左右的得房率,实际使用面积将回到48平方米以下,这无疑使购买者的生活质量没有得到实质性的改变,也不适合杭州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消费者的居住习惯。

    从开发商的建造成本来讲,面积小了自然住户多了,相应的车位等配套要求就更加高了,甚至用的材料也要比以前多,这无疑给开发商带来了更多的开发成本,如果房价上不去,那么开发商只能降低原来的工程造价,这会降低经济适用房的住户的居住条件和品质,与此同时,有兴趣开发经济适用房的开发商可能会更少。

    杭州正在制定中的政策和国家的政策均提到了经济适用房回购政策,只是国家的政策相对更为严苛。

    政府在经济适用房土地价格上是进行了让利于民的考虑,原来是希望能够借此解决中低收入者的住房问题,但后来发现经济适用房成了不少有钱人的豪华居所,显然政府的初衷没有实现,再加上现在房价飞涨,原本价格就比较低的经济适用房自然成为牟利的重要品种。

    我认为回购经济适用房,是政府在财力有限的情况下,通过严格的准入、准出制度保证更多的低收入家庭能享受政府的补贴而改善住房,提高生活质量的举措。而不是让已改变了家庭收入条件或不应享受政府补贴的家庭,通过政府的优惠政策而在转让经济适用住房中发财,将政府的各种优惠与补贴变成已改变了家庭收入条件的家庭的财富。这是非常好的政策,更符合政府造经济适用房的初衷。

    通过经济适用房回购,将有利于抑制房地产投机,让更多的人享受到国家福利制度的照顾、保证真正的弱势群体。政府手中拥有更多有效房源,有助于解决眼下经济适用房供应量过小,不能满足大多数符合条件人士实际需求的难题。

    经济适用房回购,让政策回归本意

    杭州中兴景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丁桥景苑、石桥杨家村经济适用房) 相关负责人

    从目前的房产销售来看,买经济适用房的人绝大多数都是符合经济适用房条件的,大多数人购买还是为了居住,我在我们经济适用房选房中亲历过不少购房者,是一家3代6口人挤住在40多平方米的老式住宅中,购买经济适用房对他们来说是家里的“大日子”,也听他们讲了不少关于住房的种种无奈、期盼和普通人家圆了住房梦后的兴奋,我真真切切地感受到经济适用房政策的必要性和迫切性。对于这些人来说,经济适用房或许是他们一辈子惟一的住所,因此,不管是国家的还是杭州的回购政策对他们来说不会有太大的影响。

    可以肯定的是,剔除了那些投资客后,今后的经济适用房将更加纯粹,经济适用房的流动性少了,到了一定的阶段就像香港的公屋一样,会有一个饱和程度,这样对政府的压力就相对小了一点。

    政策对经济适用房市场影响不大

    杭州铭雅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下沙铭和苑) 副总经理 赵劲松

    经济适用房政府回购的可操作性存在诸多问题

    盖亚广告机构 吴之红

    虽然国家此次出台的《意见》,与之前的相比,在经济适用房回购政策上增加了更多的细则,但是“经济适用房政府回购制”的可操作性依然存在诸多问题。

    经济适用房的回购,政府在制定回购价时需要考虑很多方面的因素如:回购的资金成本如何计算,如何摊销到房屋成本中,回购时如何计算装修费用、房款利息、已经交的税费等问题,使得回购经济适用房的定价需要技术层面的处理和多方的协调。另外,经济适用房的购买对象、建设标准、物业管理以及房屋折旧等问题都还未进一步明确。

    但从目前情况来看,除了采取强制性的“一刀切”政策外,它不具备任何可操作性,因为它需要一个庞大的机构来实施该细则,首先对回购房建立合理的价格评估制,其次建立税收优惠制,再次对回购房源整合进行二次摇号销售,这需要政府部门付出很大的人力物力。

    另外,这一政策还牵涉到其他各个领域,比如银行方面,购买经济房大多是贫困家庭,按揭都在20-30年,政府如果回购,转按揭手续会很复杂。

    市民看法

    经济适用房出售难获利

    就选择出租

    企业管理人员 小沈

    我是在2000年申请经济适用房的,当时我27岁,已在杭州工作了五年。因为同事申请了经济适用房,他建议我也去申请一套。记得当时申请的条件是杭州户口,年收入2.5万元以内的无房户。

    我一共摇了五次号,有三次没摇上,还有两次是因为地段不满意。就这样一直拖到2004年,政策有了变化,我重新登记了一次,当时所选的房源主要是北景园,按照我的情况可以享受90平方米的房子,这个面积在所选房源中属于中等,面积大的有120多平方米,稍小一点的面积在60平方米左右,当时买进的价格是3200元/平方米,总价近29万元。

    我比较了一下旁边的商品房,2004年北景园周边的商品房都市枫林、祥和人家等在售的均价约4000元/平方米。现在,包括我们小区在内的房价涨了不少,周边商品房已是7000多元/平方米,按照这样比较,如果北景园也是这个市场价的话,那我们的房子三年内总价增了30多万元!

    申购经济适用房的时候,我就知道“买进卖出”要缴一大笔税,但是我还是决定买了。一方面考虑到自住,经济适用房价格总比周边的商品房便宜很多;另一方面,如果到时房子卖了税太多不合算的话,就出租。我观察了一下,北景园交付后经过一年,现在已有60%-70%的入住率,其中10%出租的,小区居住的人好像各种身份的都有,就我知道的,有私企老板、机关单位员工、普通职工等等。

    点评:原先的经济适用房政策是有很多漏洞,进行完善也很有必要,经济适用房新规定,如果经济适用房真的按照新《办法》上市,那么经济适用房上市买卖很难有所获利。因此,一部分也考虑到转移到租赁市场,目前这种情况已经出现,比如周边配套已比较成熟的东新园小区,出租行情不错,据了解,一套两居室的简装房源,租金1800元/月左右。

    经济适用房增值与我无关

    就买商品房

    企业职工 夏强

    2006年1月,我有了一次申购经济适用房的机会,因为我的《经济适用房准购证》号码比较靠后,选房余地已不大了,户型和房子所在地段我都不满意,最后索性放弃了。现在,经济适用房新政出来后,我正考虑还要不要再买经济适用房了。

    因为如果按照新政规定,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时要缴大部分“差价”,或者向政府申请经济适用住房回购,这说明房子增值空间不属于你了,申购经济房跟固定资产增值没有什么关系。举个例子,去年我选房时推出的九堡“新江花园”经济适用房,均价3000元/平方米左右,当时周边的商品房价格近6000元/平方米,现在已涨到8000元/平方米,照目前的趋势还会涨,相对的,九堡经济适用房也在同步升值,但是经济适用房以后出手,这套房子的增值部分跟我无关了。

    前面房子增值基本跟你没关系,相当于没有财富积累了,换房就更难了。倒不如现在咬咬牙,买套合适的商品房,地段有发展潜力了,房产增值部分总是自己的。

    点评:有人认为,此次经济适用房新政严格了经济房的申购条件,降低了经济房的增值预期,减少了经济房的需求,同时促使一部分人转移到商品房的购买队伍中去。现代购房者对房产品不仅要满足居住功能,更要具有投资性。如今,经济适用房新政对其上市后获益部分大部分回收,以及今后这类房源出售对象的种种限制等,都意味着经济适用房很难像普通商品房一样,其业主难以享有房产增值带来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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