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廉租住房惠及面广 今年还建设20万方

日期:2008-1-30 11:38:00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 阅读次数: 评论

 

    记者昨日从市房管局了解到,在刚刚过去的2007年里,我市的廉租住房配租工作又向前迈进了一大步,成绩喜人,实现了城市低保家庭“应保尽保”的廉租住房保障目标。更让人期待的是,在新的一年里,我市还将建设20万平方米廉租房,更多的困难家庭将会从中受益。

  市区发放521张配租资格证

  去年,我市进一步完善了廉租住房制度,及时修订完善《杭州市区廉租住房保障管理办法》,将廉租住房保障范围扩大为人均收入在低保标准两倍之内的住房困难家庭。全年市区共发放廉租住房配租资格证521张(其中:实物配租资格证262张,租金配租资格证259张,补贴金额319.47万元);租金核减的家庭新增74户,核减金额62万元。

  截至2007年底,市区累计发放廉租住房配租资格证1508张(其中:实物配租资格证444张,配租建筑面积约8400平方米,租金配租资格证1064张,补贴金额983.12万元);租金核减1327户,累计核减金额196万元。 特别是去年12月,我市对持有《租金配租资格证》和实物配租轮候的家庭进行了一次最大规模的集中实物配租活动,共推出廉租房房源1211套,近7万平方米,实现了城市低保家庭“应保尽保”的廉租住房保障目标。这次廉租房配租充分考虑了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情况,推出各项人性化措施。比如推出的1211套廉租房中,坐便器等基本设施都已配备到位,一户一表也已事先配好。市房管部门还考虑到了低收入人群将来的物业服务和管理问题,采取了适当给予低收入家庭物业管理费方面的优惠补助等政策。

  今年还有20万平方米建设计划

  记者了解到,2008年我市将建立完整的租赁住房保障机制。以解决低收入阶层“住房难”为重点,在全国率先建立以廉租房为主,和经济租赁房(大学生公寓、外来创业者公寓和进城务工人员公寓)共同组成的租赁住房保障机制。

  2008年市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计划为50万平方米,其中廉租房20万平方米,经济租赁房30万平方米(其中,外来创业者公寓20万平方米,大学生公寓10万平方米)。

  申请廉租房需符合四个条件

  根据我市日前正式发布实施的《杭州市城镇廉租住房保障管理办法》,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必须同时具备四个条件。

  这些条件包括:申请家庭至少有一人具有当地常住城镇居民户口(不包括学生户口)并居住5年以上;市区(不含萧山、余杭区)范围内的申请家庭持有《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或《杭州市低收入家庭证明》;申请家庭人均现有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含)以下,或3人以上家庭现有住房建筑面积在45平方米(含)以下;申请家庭人均收入在城市低保标准两倍以下。

  此外,廉租住房有实物配租和货币补贴两种形式。市区范围内持有《救助证》的家庭可以申请实物配租,也可以申请货币补贴。实物配租,是指政府向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直接提供住房,并按照政府定价和廉租住房租金收取办法收取租金;货币补贴,是指对于符合条件并通过市场租赁住房的申请家庭,由政府按照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发放货币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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