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城镇廉租住房保障管理办法 出台
“我从外地来杭工作,就要结婚了,能不能申请廉租房啊?”“廉租房的面积有多大啊?租金多少?”
日前,《杭州市城镇廉租住房保障管理办法》由市政府下发,对廉租房的申请条件、配租方式、配租面积都进行了规定。
杭州市还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小户型住房,并依照这个办法向社会出租。
申请廉租房需同时满足四个条件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申请家庭至少有一人具有当地常住城镇居民户口(不包括学生户口)并居住5年以上;市区(不含萧山、余杭区,下同)范围内的申请家庭持有《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或《杭州市低收入家庭证明》;申请家庭人均现有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含)以下,或3人以上家庭现有住房建筑面积在45平方米(含)以下;申请家庭人均收入在城市低保标准两倍以下。
廉租住房配租将优先安排特殊困难家庭。
有实物配租、货币补贴 两种形式
市区范围内持有《救助证》的家庭可以申请实物配租,也可以申请货币补贴。
实物配租,是指政府向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直接提供住房,并按照政府定价和廉租住房租金收取办法收取租金;货币补贴,是指对于符合条件并通过市场租赁住房的申请家庭,由政府按照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发放货币补贴。
市区范围内持有《低收入证明》的家庭,且为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实物配租,也可以申请货币补贴:孤寡老人、军烈属、一至二级残疾人申请家庭;夫妻双方有一方年龄在52周岁(含)以上的申请家庭。持有《低收入证明》的其他申请家庭原则上采取货币补贴的方式。
“现住房建筑面积已经达到保障面积标准80%(含)以上的;”“未按规定与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指定的专门机构协商一致,有偿转让其现住房所有权或承租的直管公房、单位自管公房使用权的。”有以上情形之一的,原则上不参加实物配租,但可以采取货币补贴的方式。
萧山区、余杭区及各县(市)实物配租、货币补贴的具体条件,由当地政府自行确定。
廉租房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
新建廉租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将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每户申请家庭的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控制在建筑面积36-50平方米,具体由各地政府每年3月底前向社会公布。申请家庭现有房产建筑面积将在配租标准内扣除。
市区范围内持有《救助证》的家庭实行货币补贴的,按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和市场平均租金给予补贴;市区范围内持有《低收入证明》的家庭实行货币补贴的,补贴标准一般不低于市场平均租金的60%。
市区范围内持有《救助证》的家庭实行实物配租的,在保障面积标准以内的部分按保障标准收取租金,超过保障面积标准的部分按当地公有住房的租金标准收取租金;市区范围内持有《低收入证明》的家庭实行实物配租的,在保障面积标准以内的部分,其租金计收标准可按保障标准适当上浮,超过保障面积标准的部分按当地公有住房的租金标准收取租金。
因家庭经济收入情况或房产情况发生变化,已不再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应当退出廉租住房。
廉租房违规居住要收回
承租廉租住房家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有权收回廉租住房:无正当理由累计6个月以上未交纳廉租住房租金的;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所承租的廉租住房居住的;将廉租住房转让、转租、出借或者用于违法活动的;擅自装修或者改变房屋结构,影响房屋使用安全的。
。
·请遵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及中华人民共和 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下沙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下沙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下沙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下沙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下沙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下沙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下沙网联系,下沙网网站中心电话0571-86912487,传真:0571-86912487-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