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新政提升按揭成本 吓退部分炒房客

日期:2007-10-19 11:09:00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 阅读次数: 评论

 

    针对第二套房调控的房贷新政仍在等待更加明确的细则,在眼下的过渡时期,各家银行政策各有不同。按家庭还是按个人来界定,成为不同银行的最大分歧。而还在调整的房贷新政威力渐渐显现,不少炒房客因成本过高开始选择退房。

  按“户”认定将成趋势

  夫妻双方有一方已经购房,并且贷款尚未结清,另一方申请贷款买房,究竟算不算调控对象?这个问题是目前各银行房贷新政执行中的最大分歧。在工、农、中、建四大行中,目前以借款个人界定第二套房的只有工行。工行省分行营业部有关人士表示,在总行细则没有下发前,暂时按照个人进行认定,即夫妻一方有贷款买房的,不影响另一方的贷款。

  建行则明确表示,按照家庭为单位,只要夫妻有一方住房按揭贷款未结清,再申请贷款就必须按照最低四成首付、贷款利率1.1倍的政策来执行。

  农行目前也表示没有收到总行下发的细则,暂时按照以家庭为界定的标准。

  中行一家支行的信贷员则告诉记者,由于总行尚无明确的文件,该行已经暂停了多套房的贷款审批,所有多套房的按揭申请都只能先行准备好材料,等总行文件下发后再将准备好的资料提交给信贷审核部门。

  大部分股份制商业银行也采取从严审核的标准,即以家庭为单位界定第二套房。光大银行杭州分行则仍按个人进行认定。记者昨日以客户身份致电该行信贷部门,得到的答复是,夫妻一方的贷款购房记录不影响另一方。

  银行业内人士告诉记者,监管部门可能会要求四大行统一标准,而按“户”认定将成为认定标准的可能性很大。但是,由于绝大部分银行总行的细则仍未出台,各家银行在过渡期内的政策也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今天的政策是这样,也许明后天就有变化。现在都说不好。”建行杭州高新支行的一位工作人员这样表示。

  买第二套的悄悄退房

  “国庆节前两天,我刚刚和良渚的开发商签了购房合同,合同上写明是三成首付,85折的利率。结果第二天新政策就出台了。”浙江东阳的炒房客徐先生告诉记者,前两天他刚刚接到房产公司的电话,说贷款批不下来了。陈先生手上已经有好几套房子,他估计重新申请贷款至少要6成首付,关键是利率也要上浮10%以上,过高的贷款成本让他彻底打消了买房子的念头。

  记者了解到,多套房提高首付和利率的政策,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纯粹炒房的投资需求。最近,像徐先生这样因贷款门槛提高而选择退房的炒房客不在少数。新政同样影响到一些二手房交易。在杭州一个房产论坛上,有网友发了这样一个帖子:“我在9月订下了购房合同,现在能不能无条件退房。”该网友称,他属于第二次贷款买房者,第一次贷款还没有还清。由于第二次贷款还没有审批下来就遭遇政策调整,他估算了一下,首付款要增加16.2万。“如果贷款50万元,我的贷款利息要多14.42万元。”为此,他希望能够退房。让他苦恼的是,房产中介和卖家均不同意无条件解除合同。

  资讯链接

  相关媒体披露,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日前召集五大国有商业银行相关负责人就“第二套房”贷款问题召开会议,会上对“第二套房”的界定是:一、公积金贷款不列入认定是否为第二套住房的参考项;二、已结清借款的购房者仍可算作第一套住房贷款者;三、夫妻双方只要有一方仍有房贷未结清的,再贷款购房须算作第二套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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