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华商城促销占用面积超标 被罚两千元

日期:2007-10-13 11:10:00 来源:今日早报 作者: 阅读次数: 评论

 

    因国庆期间在商场门口出店促销,占用面积超出了批准范围,杭州市城管执法局严格按规定开出了罚单。记者昨日从杭州市城管执法局直属大队法规科了解到,10月9日,元华商城总经办负责人已按罚单如数缴纳了2000元罚款。

  这次处罚主要目的是警示

  杭州市城管执法局直属大队法规科科长胡税喜在昨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现在每逢节假日期间,市区许多商场会举办比较大型的商品促销活动,活动场地通常放在自己商场的门外空地上,这种未经许可或不按许可规定要求在外搭台营销的现象,会影响到市民的节日出行和市容管理秩序。由于这种现象具有普通性,所以此次对元华商城的违规行为开出了罚单,目的是希望能够起到警示作用。

  据了解,10月6日那天,元华商城百货公司在商场门外沿廊和延安路元华广场举办商品促销及推广活动,事先管理部门核准元华商城这次促销活动的出店经营面积为250平方米。

  当天,市城管执法局法规处的一位负责人到活动现场察看,只见沿商场一圈的延安路、解放路上全都摆满了摊位,经过仔细观察,这位负责人发现,元华商城出店经营的占用面积已大大超过了核准范围。

  超出核准面积近百平方米

  城管部门平时在对个体经营户出店经营执法检查中,哪怕他们面积超过一两个平方米,也会严格按规章办事。大商场违规,也须一视同仁,严肃查处,以体现执法公平。市城管执法局法规处这位负责人为此找到商场有关部门,和他们一起实地测量出店面积。

  现场核查的结果是,元华商城占用了343平方米,足足超出核准面积93平方米。鉴于这一出店经营违规行为的严重性,市城市管理执法局直属大队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情况下,依据《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三款之规定——城市道路两侧及广场周边的商场、商店不得超出门窗、外墙摆卖物品或进行其他经营活动,对该商家处以最高额度的2000元罚款。

  令记者感到奇怪的是,2000元罚款都交了,但昨天下午,记者进元华商城核实情况时,该商场的一位负责人和多名工作人员却都称不知其事。记者想采访那位经办罚款事宜的总经办负责人,也处处碰壁,因为没有人肯向记者提供总经办负责人的手机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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