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 细节决定成败如何克服车位综合征
日期:2007-10-9 15:00:00 来源:每日商报 作者: 阅读次数: 评论 条

从这个月开始,《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正式实施。这是两部与大家居住密切相关的重要法规条例。困扰城市居民已久的车库话题,在这两部新规中有了新的法律依据。
这些年来,由于一些车位车库权属不清晰,杭州不少小区都发生了业主与开发商、物管之间的纠纷,愤怒的业主弃车而去堵住小区大门,委屈的物管说就这么些车位根本不够停……小区内车位、车库的归属问题以及停放在小区内道路上的车位收费问题而引发的纠纷,逐渐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
而本月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这一规定明确了应以业主需求为第一位,也表明占用业主共有道路的停车收入应该归业主所有。
有一句话叫“细节决定成败”。这句话用在置办房产上,同样适用。楼盘的细节问题比较多,置办房地产的成功,首先取决于楼盘的细节问题。车位是一个很重要的衡量指标,小区的停车位如果不够,会给买房人带来很多麻烦;车位够了,要看出口够不够;出口够了,还要看管理跟不跟得上。由于目前很多小区地面泊车位非常紧张,很多物管经征求业主意见后,都选择“先到先停”的出租车位方法。这样可以充分利用停车位。采取“先到先停”,一般收取100元左右的月租费,只要有空的车位,付租金的业主就可以使用。反之,若是固定出租,有的车主外出或是出去一段时间,车位就空出来,有可能就造成了有限车位资源的浪费。
。
相关链接
专题频道
网友评论
·请遵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及中华人民共和 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下沙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下沙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下沙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下沙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下沙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下沙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下沙网联系,下沙网网站中心电话0571-86912487,传真:0571-86912487-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