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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8年度省“钱江人才计划”择优资助工作的通知

下沙资讯 日期:2008-6-19 9:51:00 来源:上城人才网 作者: 阅读次数:

 

各有关单位,留学人员创业园:
    现将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08年度省“钱江人才计划”择优资助工作的通知》(浙人发〔2008〕66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申报工作。
 
    请各单位将申报材料,于8月8日前报区人事局。
    联系电话:87822813
    地址:惠民路26号上城区人才交流中心510室
    邮 编:310002
    e-mail:hzscrc@163.com
 
    《关于开展2008年度省“钱江人才计划”择优资助工作的通知》(浙人发〔2008〕66号)
 
    为深入推进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更好实施人才强省和科技强省战略,进一步优化创新创业环境,加快集聚海外优秀留学人才,根据《浙江省“钱江人才计划”管理办法(试行)》(浙人专〔2007〕8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就做好 2008年度省“钱江人才计划”择优资助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钱江人才计划”主要择优资助近期回国来浙江工作和创业的海外留学人员及团队。主要资助对象为:
(一)来浙江从事科技创业的留学人员及团队;
(二)应聘来浙江从事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研究和工作的留学人员及团队;
(三)来浙江讲学或进行咨询服务的留学人员及团队;
(四)其他特殊急需引进的留学人员及团队。
二、申请条件
    “钱江人才计划”按照科技创业(a类)、科研开发(b类)、社会科学(c类)和特殊急需(d类)4类项目进行申报和资助。申请资助者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通过政府人事部门的留学人员资格认定;
(二)新近回国来浙江工作或创业一般不超过3年(2005年1月1日以后来浙);
(三)具有本省户籍或政府人事部门核发的留学人员工作证(应邀来本省讲学或进行咨询服务的留学人员除外);
(四)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5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申请项目的执行年限必须在申请者与所在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有效期内。
    a、b、c类项目的具体申请条件详见《管理办法》。
    2008年d类项目资助的重点领域为:节能减排、信息科学与技术、生命科学、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现代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申请者满足基本申请条件,其项目符合上述重点领域的,可申报d类项目。持有重要发明专利、专有技术来浙江自主创业,或我省急需的具有特殊专长的留学人员,可不受学历、经历等条件限制。
    “钱江人才计划”各类资助项目不得兼报,每人限报1项。
三、项目申报
    项目遴选采取个人申请,所在单位同意,各市、省直和中央部属在浙有关单位择优推荐,经资格审查、专家评审、省“钱江人才计划”工作小组核准、公示后发文公布的方式进行。
(一)a、b类项目申报。
    a、b类项目申报实行网上申报和书面报送申请表并行的方式。项目申报单位须通过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外网(网址:www.zjkjt.gov.cn)“科学计划”页面“在线申报”栏的“网上申报系统”,按网上申报指南进行申报。完成网上申报后,项目申报单位还须报送与电子版内容完全一致的纸质项目申请表(网上提供打印功能)和项目可行性报告及经费概算(编写提纲见附件2),要求用a4纸打印并装订整齐(一式5份)。网上填报并提交成功,报送的书面材料签章齐全,并与网上提交的电子文档内容一致的申请为有效申请。
(二)c、d类项目申报。
    c、d类项目申报实行书面报送的形式。项目申报单位须报送项目申请表(见附件1)和项目可行性报告及经费概算(编写提纲见附件2),要求用a4纸打印并装订整齐(一式5份)。
    申报a、b类项目的,由各市科技部门商同级人事部门审核汇总后,报省科技厅人事处;
    申报c、d类项目的,由各市人事部门商同级科技部门审核汇总后,报省人事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省直、部属单位由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按类别分别报省科技厅、省人事厅。
四、附件材料
    申报a、b类项目所需附件材料详见“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外网”,申报c、d类项目所需附件材料详见附件
    实施省“钱江人才计划”是我省加快集聚海外优秀留学人才,推进创新型省份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把握条件,注重质量,保证这项工作的顺利实施。
 
附件:
     附件1.《浙江省钱江人才计划社会科学、特殊急需类项目申请登记表》.doc
     附件2.项目可行性报告及经费概算编写提纲.doc
     附件3.c、d类项目申报附件材料清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