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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2:仲裁过期了吗?

下沙资讯 日期:2008-8-18 20:03:00 来源:本站 作者: 阅读次数:

2007年12月22日,谢某与b公司的劳动合同终止。3月9日,到医院检查时发现自己在劳动合同终止前就已经怀孕。谢某经朋友提醒以及查阅相关法律得知,女职工怀孕期间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而应当将期限自动续延到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谢某遂向b公司提出续延劳动合同至哺乳期满的要求,公司拒绝。谢某打算提起劳动争议仲裁。

    到3.9日双方早已终止了劳动关系,是否超过仲裁时效?如果没有超过,谢某需要承担何种证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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