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2006-2010年普法教育依法治区规划

日期:2006-12-5 8:26:00 来源:依普办 作者: 阅读次数: 评论

 

    2006—2010年是杭州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关键时期,是开发区深化实施“三大战略”,着力推进工业化与城市化协调发展、加快建设生态型城市副中心的关键时期,经济社会的发展需要良好的法制保障。普法教育、依法治区作为提高下沙全民法律素质、推进“法治下沙”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对于保障我区“十一五”规划的顺利实施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中宣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省委、省政府转发的《省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关于在全省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2006-2010年普法教育依法治市规划的通知》(市委发〔2006〕39号)的要求,结合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确定的目标任务,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按照“解放思想,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的要求,积极开展普法教育、依法治区工作。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道德教育、法治文化建设相结合,积极推进行业、企业、社区为重点的依法治理工作,为我区实施“三大战略”、引领“和谐创业”、构建“和谐下沙”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努力建设国际先进制造业基地、新世纪大学城和花园式生态型城市副中心。

    (二)主要目标

    通过深入有效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进一步增强全区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增强全区国家机关公职人员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其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社会事务的能力;增强政府和社会组织依法治理的自觉性,提高依法治理的水平;推进下沙特色的法治文化建设,营造崇尚法律的浓厚氛围。到2010年,努力将下沙建成一个社会主义法制更加完备,公民法律素质普遍提高,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实,公民合法权益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的法治化城市副中心。全区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的法治化管理水平处于全国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先进行列、杭州市的示范区域。

    (三)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协调各方。发挥党在普法教育、依法治区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在党的统一领导下,统筹安排,协调各方,动员全区力量共同推进普法教育、依法治区工作。

    2、坚持宪法至上,公平正义。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确保法律法规在全区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各个方面得到普遍遵守。尊重和保障公民的各项权利,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3、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十一五”期间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部署并落实普法教育、依法治区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服务构建“和谐下沙”大局。

    4、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以满足市民及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律需求、适宜全区公民掌握为标准,围绕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普法教育、依法治区工作。

    5、坚持与时俱进,求实创新。根据新形势下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特点,加强调查研究,更新工作理念,创新工作思路,寻求新的方法和手段,提高普法教育、依法治区的实效。

    6、坚持突出重点,循序渐进。根据不同类别和不同对象的特点,研究确定普法教育、依法治区的重点内容和形式,把握普法教育、依法治区的长期性和渐进性,分阶段、有重点地推进各项工作。
二、主要任务

    (一)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根据“法治杭州”和“平安下沙”建设的总体要求,结合开发区城市化和社会事业发展实际以及全区市民群众对法律知识的现实需求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包括在下沙生活居住的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

    1、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国家基本法律法规。进一步学习宣传宪法,牢固树立宪法的权威,增强市民群众特别是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的宪法意识;进一步学习宣传党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增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促进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进一步学习宣传国家基本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教育引导广大市民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办事的社会风尚。

    2、学习宣传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本法律法规、制度和促进开发区企业健康发展的法律法规的宣传,促进市场主体依法经营和管理;结合开发区保税物流中心(b型)启动运作和出口加工区功能拓展,积极开展有关保税物流和出口加工区的法律法规,提升对外开放水平;积极开展人口、资源、环境和公共卫生等方面的法制宣传,推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副中心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积极开展妇女、儿童、残障等弱势群体权益保障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确保弱势群体权益得到切实保障;学习宣传运用法律途径和手段实施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促进社会事业的健康发展。

    3、学习宣传与市民群众工作、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民生安全,加强生产安全、交通、医疗、教育、劳动和社会保障、社会救济等方面的法制宣传,增强全区的生产安全和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意识;围绕城市化房屋拆迁、土地征用等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加强保护知识产权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及,增强全社会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科技、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意识,营造有利于推进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开发区的良好社会氛围。

    4、学习宣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法规。深入开展以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建筑材料等为重点的法制宣传,以打击规避招标、假招标、转包和违法分包等为重点的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的法制宣传,以打击偷税、骗税、非法减免税等为重点的税收征管法制宣传,以反商业贿赂为重点的法制宣传,以整顿出版物市场、文化娱乐市场、网络信息市场等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有效维护全区经济秩序、推进下沙信誉品牌建设。

    5、学习宣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法律法规。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增强市民群众的权利义务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开展增强基层民主自治观念的法制宣传,引导基层组织和基层干部依法办事,增强基层群众依法参与公共管理的能力,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开展有关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的法制宣传,积极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加强依法维权、依法信访的法制宣传,引导市民群众依法解决矛盾纠纷,依法表达利益诉求;加强法律权威和司法公正教育,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二)深入推进依法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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