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2006-2010年普法教育依法治区规划
1、继续推进政府依法行政。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建立健全执法责任制、管理公示制、评议考核制、责任追究制和公职律师制,打造崇尚法治、诚信负责、廉洁高效的服务型政府,努力提高执法质量和效率,提升依法行政水平;通过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维护社会安定和市场秩序,增强法治为民服务实效,提升社会公共管理和服务水平。
2、继续推进行业依法治理。有关管理部门要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提高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各行业尤其是具有垄断性质的行业和现代服务行业,要规范行业服务,自觉维护消费者权益,不断提高依法经营的水平;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要依法明确职能定位和业务范围,发挥好服务、自律、协调和桥梁作用。
3、继续推进基层依法治理。依法完善和规范开发区(下沙新城)经济发展、利益协调、矛盾处理和社会管理机制,推进依法建制,以制治理,民主管理;引导基层群众依法参与自治,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不断深化基层“民主法治”创建活动,强化创建意识,充实创建内容,完善创建标准。围绕依法协调各方利益,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共享开发区经济发展和下沙城市化建设成果,提高促进和谐稳定的能力。进一步创新完善企业110、校园110、社区110联动机制,切实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构筑社会管理、打击防控、群防群治网络,妥善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巩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法制宣传平台建设
开发区公众传媒要承担开展公益性法制宣传的社会责任。充分利用广播、报刊、网络等大众媒体,开辟宣传专栏(责任单位:委办公室、社会发展局);结合城市文化建设实际,在社区、学校、企业等基层单位和公共场所建立固定的法制宣传橱窗(责任单位:开发区依普办、城管办、委办公室);在下沙城市建成区人流集中的车站、公园等地,建立大型的法制宣传广告、雕塑等硬件设施(责任单位:开发区依普办、规划分局、城管办、委办公室);加强“邻里社区学法大讲堂”建设,增强互动性和实用性,鼓励全区各部门、各单位共同参与,力争将其打造成开发区特色的普法平台(责任单位:开发区依普办、委办公室);加大对网络普法设施的投入,发挥网络传播快捷、互动的优势,建设“下沙普法网”,将其建成学法、用法、论法的综合性互动平台(责任单位:开发区依普办、信息中心);充分利用各种信访接待、诉讼和非诉讼案件代理、纠纷调解、法律援助、法律咨询、法律顾问等平台,把法制宣传与法律服务有机结合起来(责任单位:开发区有关单位)。
(二)抓好对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
因地制宜、创新举措、落实责任,管委会各职能部门、各街道、各直属单位要积极联合进区各配套服务机构、江干区有关司法机关,充分利用高教园区的法律教育资源,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转居人员、外来务工人员、社区工作者等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
1、进一步建立健全领导干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法制讲座、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学法登记和学法档案等制度,将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任用考察的重要内容。有序安排各级领导干部的培训工作。(责任部门: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监察局、委办公室)
2、将法律知识纳入公务员知识更新培训内容和政府雇员招考内容,建立机关工作人员年度法制考试制度,将考试成绩作为任职、定级、晋升和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全面贯彻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证制度和法律知识更新学习制度。对所有机关工作人员开展综合法律知识培训,结合各职能部门及具体岗位,开展专业法律知识培训,并将培训情况纳入各职能部门的考核。(责任部门: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各职能部门)
3、将法制宣传教育列入中小学教学内容,积极推行中小学教师法律知识培训;规范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工作;依托位于高教园区的省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和开发区图书馆、展览馆、邻里中心模拟法庭等阵地,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设;举办法律知识竞赛、演讲比赛、法制夏令营等丰富多彩的活动,组织播放普法动漫系列节目,创新中小学生普法教育形式。(责任部门单位:社会发展局、团工委、白杨街道、下沙街道)
4、落实健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培训和企业法律顾问等制度,组织参加和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灵活实用的法律知识培训;加强对外贸易有关法律的宣传和培训;充分发挥各行业协会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中的作用。(责任部门:经济发展局、总工会、出口加工区综管局、财政局、招商局、委办公室)
5、开展法律图书、法制信息、法制文艺、法律服务“四进社区”活动,利用下沙农转居居民再就业培训平台、咨询服务、服务便民卡等多种手段,使农转居人员掌握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知识和途径;坚持社区干部实用法律知识轮训制度;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扩大社区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责任单位:社会发展局、下沙街道、白杨街道、综合治理办公室、委办公室)
6、把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相结合,开展外来务工人员法制宣传教育。用工单位必须把法制宣传教育内容列入培训计划;充分利用职工文体活动中心、廉租公寓、虚拟团员之家等平台,通过法制文艺演出、法制电影、法制漫画、典型案例、法律实用手册、普法扑克等通俗易懂的形式,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责任单位:总工会、团工委、公安分局、下沙街道、白杨街道)
7、坚持和完善社区工作者实用法律知识轮训制度,重点突出居委会组织法、食品卫生法、环境保护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等与社区依法建设、依法管理及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实用法律知识和新颁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责任单位:社会发展局、下沙街道、白杨街道)
(三)开展系列主题宣传活动
1、围绕“一学三讲”主题,开展法律“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工地”活动。落实行政诉讼案件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和国家公职人员旁听典型案件庭审制度(责任单位:委办公室、下沙街道、白杨街道);依托管委会门户网站及各职能部门、街道、直属各单位子网站,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提供学法用法的平台(责任单位:委办公室信息中心);深化“法律进社区”活动,建立社区法制宣传教育、法律服务志愿者和法制文艺演出队伍,设立社区法律图书角和固定的法制宣传橱窗,利用社区局域网络开设居民法律论坛,吸引市民群众参与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的讨论,引导市民群众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现实问题(责任单位:委办公室、社会发展局、下沙街道、白杨街道);依托企业家培训基地、农转居人员就业培训基地、高教园区职业技术院校,在企业、市场、工地开展法制宣传(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下沙街道);全区各类单位要把法律知识列入员工教育培训内容,开展经常性的法制教育,有法制宣传资源的单位要向公众开放(责任单位:各有关单位)。
2、围绕各种宣传日、纪念日、主题日开展法制宣传主题系列活动。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浙江省法制宣传月(5月)、杭州市法治宣传月(12月)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做到主题突出、全区联动(责任单位:开发区依普办、委办公室);以“3•8”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5•1”国际劳动节、助残日、禁毒日、环境保护日、地球日、文化遗产日、消防日等重要节日、纪念日、主题日为主线开展专题宣传活动(责任单位:开发区依普办、委办公室,各有关单位);定期开展“专业法律宣传优胜单位”评比活动,推动专业法律法规宣传的开展(责任单位:开发区依普办、委办公室)。
(四)抓好依法治区创建活动
1、抓好“法治下沙”创建活动。根据开发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确立工作重点,制定阶段性计划,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和监督检查、投入保障、奖惩激励等机制,定期开展督查,组织表彰交流,把创建活动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力争通过创建活动达到各级领导班子成员不发生严重违法违纪现象,行政执法人员(包括单位)不出现严重违法犯罪和贪赃枉法行为,不发生因决策失误、执法不当、监督不力等导致大规模的群体性事件、重大事故、重大恶性刑事案件,党风、政风、社会风气和社会治安状况明显好转,群众对开发区法治建设、依法办事和依法管理满意率超过80%。(责任单位:党工委、管委会建设“法治下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安分局)
2、开展依法行政示范部门(单位)创建活动。围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收费、队伍建设、制度建设、投诉处理等内容,开展依法行政示范部门(单位)创建活动,做到权限法定、内容明确、程序公开、行为规范、监督有力。要把各部门(单位)依法行政情况纳入依法行政和目标责任制工作考核内容。进一步完善机关工作人员末位告诫制度。通过创建活动,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改进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能,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发挥积极作用。(责任单位:委办公室、监察局、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3、开展行业依法治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认真贯彻执行宪法、基本法律以及行业专业法律法规,建立完善行业和企业规章制度,加强内部管理,提高从业人员素质,规范行业行为。电力、通信、邮政、供水、供气等垄断性行业要做到合法生产、合法经营,自觉维护消费者的权益;现代商贸业、信息服务业、旅游业、房地产业、文化产业等现代服务行业要不断提高依法规范管理、依法规范运作的水平。针对社会关注的热点行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行业专项整治和专项检查,加强执法监察、新闻监督和社会监督,深化行风评议活动,畅通行业服务监督电话,不断推进行业依法治理工作。(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社会发展局、总工会、建设局、国土分局、规划分局、招商局、有关进区配套服务机构)
4、开展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活动。进一步完善和深化以“四民主两公开”为主要内容的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活动,健全基层自治组织体系和自治制度体系,完善社区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自治运行机制,引导群众依法开展自治实践活动。到2010年,全区社区居委会直选率达到75%以上,社区民情恳谈会、事务协调会、工作听政会、成效评议会的“四会”健全率达到85%以上;民主法治社区的创建面达到100%。无因工作不当引发的群体性上访、群体性械斗、非正常死亡、民转刑案件、社区矫正对象和归正人员重新犯罪的“五无”社区达到90%。人民群众各项权利得到切实保障,全区街道和社区各项事务管理纳入法治化轨道。(责任单位:开发区依普办、社会发展局、下沙街道、白杨街道、综合治理办公室、公安分局)
5、开展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围绕依法生产经营、信守合同、照章纳税、依法信贷、依法用工、安全生产等主要内容,以无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无合同违约行为、无偷税漏税行为、无侵害职工合法权益事件、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无信用不良记录、无企业经营人员违法犯罪为目标,积极开展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加强对市场经济秩序和企业信用的监管,建立以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信息交换平台为主要内容的信用信息系统;加强对工程招投标活动、工程建设质量和施工安全的监管;加强对食品、药品、农业生产资料生产经营、房地产等企业的有效监管,为促进企业规范经营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建设局、财政局、公安分局、招商局、出口加工区综管局、有关进区配套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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