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2007年普法教育依法治区工作计划

日期:2007-4-29 10:09:00 来源:依普办 作者: 阅读次数: 评论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2007年普法教育依法治区工作计划

    2007年是实施《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06-2010年普法教育依法治区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的基础之年,为扎实做好全区的普法教育、依法治理工作,为开发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构建“和谐下沙”、打造“生活品质之城”提供良好的法治保障,根据《规划》的要求,并结合今年的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观念,按照“解放思想,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的要求,紧紧围绕开发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结合开发区“十一五”发展规划所确定的各项目标,坚持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文化建设相结合,深入开展全区的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

二、主要目标

    通过创新普法方法、搭建新的普法载体和筹划、实施具体的普法活动,进一步提高各机关单位的依法行政水平、企业依法经营管理水平、辖区各类人群的法律素质和区域法治化水平。

三、主要任务

    1、加强机关普法。继续推行党工委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结合认证及实施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组织开展推进依法行政等普法讲座。由委办公室和人事劳动局负责组织。
    2、组织开展好《物权法》的学习和贯彻实施工作。由委办公室和人事劳动局根据市有关要求共同商定学习方案;委办公室统一指导、安排好有关单位的学习和贯彻实施工作。
    3、开展外来务工人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开发区第二个外来务工人员大型居住区,组织开展一次外来务工人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活动时间暂定8-10月份。活动形式以知识竞赛、现场案例解答、法治演讲或征文、法治文艺节目创作等为主,活动方案由委办公室(依普办)、白杨街道办公室及新成立的社区筹划;白杨街道负责组织实施,委办公室给予支持。
    4、开展好法律进校园活动。依托开发区中小学生法制教育基地(浙江警官职业技术学院),充分利用高教园区法律教育资源,落实好法制辅导员工作,组织开展一次中小学生普法教育活动。活动时间暂定9-12月份。活动方案由社会发展局、委办公室(依普办)共同商定。由社会发展局组织实施,委办公室(依普办)给予协助。此项活动可以考虑与“12·4”法制宣传月活动相结合。
    5、组织开展以节假日、纪念日、主题日为主线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管委会各有关部门、各街道、各直属单位、各进区配套服务机构,要按照《规划》的要求和(或)市有关部门的部署,根据本部门(单位)的职能和宣传计划,组织开展好相关的节假日、纪念日、主题日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具体安排见附表)。
    6、推动社区普法与高校法律资源的对接工作。充分整合高教园区法律院系的资源优势,促进高校的有关法治(法制)理论研究(课题调研)和实践与社区的普法教育有机结合,使社区成为高校法制理论教育的实践阵地,高校法律院系为社区普法教育工作提供理论指导和适当的人力补充。由下沙、白杨街道组织实施,委办公室给予配合。本项工作定于11月份之前基本商定合作方案。
    7、组建开发区普法教育讲师团,建设开发区普法教育志愿者队伍。普法讲师团成员以高教园区法律教师为主,志愿者队伍以高校法律院系的研究生和本科生、小区业主委员会成员为主。委办公室(依普办)负责组建普法讲师团,下沙、白杨街道负责建设普法志愿者队伍。本项工作定于12月份之前完成。
    8、组织开展一次全区普法骨干培训。普法骨干主要包括委机关各部门、各街道及社区、各直属单位、进区各配套服务机构、各学校、各行业协会等从事普法工作的人员(各1名)。由委办公室(依普办)负责组织,各有关部门和两街道全力配合。
    9、推进普法载体建设。在开发区相应网站上开设法治建设专窗;与下沙网商定全区网上普法宣传合作方案,并于9月份之前启动运作。由委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具体负责落实。
    10、开展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活动。按照有关要求,制定三星级民主法治社区标准,开展好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活动,做好星级民主法治社区的评选与审查、考核、表彰工作。由委办公室(政策法规科)与社会发展局(民政科)具体组织实施。

四、工作要求

    1、委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要将市有关部门部署的普法工作与本工作计划结合起来组织实施。
    2、委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根据市有关部门的部署,组织开展的各项普法教育活动,活动方案及活动开展的具体情况要及时报委办公室(依普办),作为年终目标绩效考核中法治建设考核项的考核依据之一。

附件:节假日、纪念日、主题日法制宣传活动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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