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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建开发区普法宣讲团和普法使者队伍
作者: 来源:本站 日期:2007-12-6 10:04:00

 

    完成开发区普法宣讲团和普法使者队伍组建工作。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充分利用高教园区法律教育资源组建开发区普法宣讲团和普法使者队伍的工作于“12.4”法制宣传月前期(12月中旬以前)完成,具体由委办牵头、白杨街道全力配合。

    一、组建目的

  充分发挥高教园区法律教育资源优势,满足辖区人民群众、企业和城市化进程中的公共法律服务需求,提高机关事业单位的依法行政和规范化服务水平,提高企业依法经营和管理水平,提高居民、学生、外来创业务工人员等各类人群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维权能力,进而进一步提高开发区区域法治化水平,营造更加良好的投资创业和生活居住环境,促进和谐下沙和生活品质之城建设。同时,为高教园区法律院系师生提供法律课题研究和实践平台,提高学生的法律实务工作能力。

  二、人员构成

  1、普法宣讲团主要由各高校法律院系教师(教授、副教授或讲师)及优秀研究生、在开发区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律师组成。其中各学校教师1名,研究生2名(有硕、博士点的院校),每个律师事务所律师1名。

  2、普法使者队伍主要由各高校法律院系本/专科学生及研究生、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组成。其中,各院校根据学生人数多少确定1-3名研究生、3-8名本/专科学生,各律师事务所1名律师助理。

  三、主要工作及相关权利义务

  1、普法宣讲团主要为辖区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提供相应的法律咨询、相关法律知识讲座及培训。同时,宣讲团成员可以借助区域法治化平台与管委会、街道等机关单位及企业合作开展课题研究,对于宣讲团老师开展的实地调研,开发区机关事业单位给予大力支持并协调相关企业给予配合。凡由机关事业单位牵头组织的法治类讲座或大型专项类法律咨询服务,均按通常标准保障授课费、服务费。

  2、普法使者队伍主要根据开发区普法工作计划参与相关的普法教育活动,主要有法律进企业、法律进机关、法律进社区、法律进工地等“法律六进”活动,管理开发区普法网站并进行在线解答。同时,参与学生可以在实践中与各机关部门、社区、进区配套服务机构、企业等合作开展课题研究,丰富自己的法律实务工作经验。

  四、组建方式

  1、宣讲团成员和普法使者先由各院系进行推荐,宣讲团成员由管委会根据推荐名单进行评聘,普法使者由管委会根据推荐名单进行优选。

  2、被聘任的普法宣讲团成员由管委会颁发聘任证书;入选的普法使者由管委会颁发普法使者证书。
  五、工作进度

  1、根据工作实际,考虑在12•4全国普法宣传日暨杭州市普法宣传月活动期间(即12月份)完成。

  2、具体推荐名单的确定时间、颁发聘/证书时间再行商议。

  六、其它事项

  1、有关普法活动根据区年度普法计划确定,法律院系的专业社团可以考虑参加。

  2、开展讲座及其它普法活动经费由管委会、街道等机关事业单位予以保障。

  3、联络与沟通:请各法律院系确定1名联系人,具体联络协商有关事宜,推进该项工作。

  联系人:肖新宏、丁昊,电话:86878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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