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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规划分局组织学习《城乡规划法》
作者: 来源:依普办 日期:2007-11-19 16:24:00

 

    为正确领会和贯彻落实将于200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做好新旧法律的衔接过渡工作,进一步抓好开发区城乡规划管理,11月19日下午,开发区规划分局组织召开全体会议,集中学习了《城乡规划法》。

    新的《城乡规划法》将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术庄规划等全部实行统一管理,打破了城乡二元结构规划管理的束缚,使规划步入城乡一体化时代。大家针对《城乡规划法》与现行《城市规划法》的不同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并将在今后的规划管理中进行深入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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