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开展农村住房困难户 工作取得实效

日期:2008-2-2 16:00:00 来源:本站 作者:xqy 阅读次数: 评论

 

    南苑街道根据余政办[2007]146号文件精神,建立了街道和各村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结合街道实际开展了深入细致的住房困难户调查研究工作,出台了政策。制定了一方案:在摸清街道农村困难群众住房需求的基础上,制订总体实施计划和分年度改造计划,分批分期推进,并与南苑城市化进程、区重点项目推进、街道全征全迁等结合起来统筹建设;三标准:通过街道和村领导小组评议审查,凡是不宜实行集中供养的农村五保户、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无房户和住房困难户、因灾倒房无自救能力家庭及区区政府规定的其他困难家庭,均可享受住房救助;四制度:南苑街道对申报住房困难户实行严格救助准入制度、完善救助公示制度、严密救助审核制度、透明资金拨付制度,合理确定救助方式,严格救助标准,引导农民量力而行,不搞大拆大建。确保住房改造质量,新建、改建、翻建的救助住房,将按照村庄建设规划进行选址,并确保结构安全。

  2007年南苑街道困难群众住房救助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实地走访,村组织评议,街道审查后,将符合救助条件的农户在各村公示栏公示五天。经公示无异议,填写《余杭区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申请表》,并提供户籍、住房、低保证明等相关材料。

  南苑街道经过各村共同努力,上报困难群众18户,经领导小组评议审核,最终确定9户为2007年住房困难救助户。截止10月底,投资83万元,其中6户已建成二楼楼房,改造面积1200平方米,其余3户准备于11月份改造。街道针对困难户的一方案、三标准、四制度创新之举,切实解决了南苑住房困难户的实际问题,使街道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工作走在了区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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