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住房公积金从6月起可随即申请支取
日期:2005-9-16 9:03:00 来源:本站 作者: 阅读次数: 评论 条
楼市综合消息 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决定自2005年6月起,以往每年9月份尝贷支取住房公积金的做法,改为全年开放支取;贷款购房职工在首次支取后,次年起,每年可支取一次住房公积金(不固定月份),直至贷款还清.职工可将支取时应提供的资料交单位,由所在单位核实后,填写支取申请书,到该中心办理.支取额度依情况而定.同时公积金贷款对第二套房松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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