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商品住宅须知
日期:2005-8-30 16:50:00 来源:本站 作者: 阅读次数: 评论 条
一、 购房前,要货比三家,多走走看看,根基自己的经济实力,自己和家人上下班,孩子上下学路途远近等情况,力量而行,合理选择住房。切不可盲目攀比,做出不切实际的选择。
二、 根据建设部《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制度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向用户交付销售的新建商品住宅时,必须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书>.因此,在购房时,须要求售房单位提供以上证件。
三、 须签订购销合同,《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可以做作为商品购销合同的补充约定。根据有关规定,《住宅质量书》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对销售的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它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
四、 须臾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交付验收手续。办理前,要仔细检查住宅设备,设施的运行情况,一切正常后,方可签字认可。
五、 须知违反《住宅使用说明书》规定,应用户使用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设备位置和不当装修等造成的质量问题,开发企业不承担保修责任。
六、 须知"五不符"房屋不能买。
1.消费者购到的商品房与购房合同附设图纸的房型不符;
2.消费者购到得商品房与产权证上给出的建筑面积数不符
3.消费者购到的商品房房型与产权证给出的房型图不符
4.开发商出世的建设总面积与销售总面积不符
5.开发商给出的公摊系数与实际公正计量得出的公摊系数不符。
七、发现所购商品房住宅面积短缺,需要房地产公正计量时,应找近技术监督局批准的公正计量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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