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产权房、已售公房、可售公房、不可售公房

日期:2005-8-30 14:08:00 来源:本站 作者: 阅读次数: 评论

 1.个人产权房

  指依法登记取得房地产权证收的房屋,包括二级市场的商品房和三级市场补过地价的私产权房(注:私产权房有两种,一种是补过地价的,一种是没有补过地价的,没有补过地价上市出售必须先补地价。)

  个人产权房置换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上海市房地产转让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操作。

  2.已售公房

  指本市职工自1994年以为按上海市出售公有住房方案购买的并已取得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的公有住房。

  已售公房置换委托依据《上海市扩大职工所购公有住房上市出售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进行操作。

  3.可售公房

  可售公房是指按本市现行房改政策已纳入可出售范围而尚未出售的独用成套公有住房。

  可售公房置换委托依据《上海市扩大职工所购公有住房上市出售的实施意见》、《关于可售公有住房上市出售的试行办法》和《可售公有住房上市出售工作程序》等有关规定进行操作。

  4.不可售公房

  指按本市房改政策尚未纳入出售范围的公有住房,但不包括整幢独用的公有花园住房。它主要包括旧式里弄、新式里弄、职工住宅等不成套房屋,也包括部分公寓、花园住宅等成套房屋。

  不可售公房置换委托依据上海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制定的《上海市不可售公有住房差价交换试行办法》沪房地产[1998]320号文件(简称320文件)等有关规定进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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