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出售已购公有住房交纳哪些税费?

日期:2005-8-23 13:43:00 来源:本站 作者: 阅读次数: 评论

 

  出售已购公有住房的个人须交纳如下三项税费:

  ①营业税:按成交额的5%交纳,按营业税税额的7%和3%计征城市建设维护税和教育费附加。此项税款的征收是有条件的:居住一年以上者免征“两税一费”居住不满一年者按销售价减去购入原价后的差额计征。

  ②交易手续费:120平方米以下,每件500元;121-5000平方米,每件1500元;5000平方米以上,每件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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