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办”贷款再买房 明确额度有方向

日期:2008-4-29 21:12:00 来源:焦点房产 作者: 阅读次数: 评论

 

    以前,买房都是先签购房合同,再办贷款。但现在越来越多的购房者先“办理”贷款,明确了自己的贷款额度、利率等情况后,再去选房、签订购房合同。这种现象,在业内被称为“贷款预审”。

  记者从沪上多家中介公司了解,“贷款预审”近来趋热,主要原因是受房贷政策的影响。21世纪不动产上海区域金融中心总监苏晓江指出:目前的二手房贷款,客户的信用、资产、工作性质等情况都可能影响其贷款的额度和利率。此外,不同的银行对同一个客户也可能给予不同的待遇,再加上贷款门槛逐步提高、贷款成数与利率要求日趋严格,购房人在贷款之前明确自己究竟符合什么样的贷款标准,再倒推购房承受能力就显得非常重要。

  “贷款预审”并非近期刚刚出现。易居臣信早在几年前就推出了该项业务。包括两部分,一是到交易中心调查房屋产权和抵押状况,二是审查购房人的贷款资信,以前的贷款资信审查主要是明确客户能够贷几成,是否可以享受优惠利率等。随着房贷新政的出台,现在,越来越多的客户需要认定是否符合第一套房优惠利率的条件。

  业内专家建议,购房者委托专业公司进行“贷款预审”。而向银行咨询时可能没有问在关键问题上,也可能提供不了完整的预审材料。此外,专业公司大多与多家银行保持业务关系,购房者可以不用四处奔波。

  业内专家还建议,如果预审后没有立即购房,购房者在相隔一段时间后应再做一次预审。因为预审与银行实际发生贷款存在一定的时间差,期间,个人资信度和收入情况,银行的信贷政策都可能变化。比如对于第二套房贷政策的具体措施,各家银行的操作细则在不同时段可能有细微差别。如果购房人看房、选房、购房时间拉得过长,原来的预审结果就可能与贷款实际办理发生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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